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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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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高圣岳等5523人学士学位的决议
沪建桥院学位〔2023〕3号经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同意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高圣岳等1251人工学学士学位,陈嘉雪等1278人管理学学士学位,夏佳燕等156人教育学学士学位,廖婉宁等369人经济学学士学位,黄淑怡等75人理学学士学位,薛蔚彬等1164人文学学士学位,奚晋等779人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张云皓等13人工学学士学位,徐敏等438人管理学学士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2023-06-30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上海建桥学院拟授学士学位审核名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2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SJQU-WI-JW-602(A2)《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决议(会议评议)》SJQU-QR-JW-605(A1)《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决议(通信评议)》SJQU-QR-JW-609(A1)《上海建桥学院拟授学士学位审核名单》SJQU-QR-JW-616(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6月27日
2023-06-28
关于公布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结果的通知
沪建桥院工〔2023〕15号各分工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倡导为人师表,树立师德典型,推动师德师风内涵建设,引领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据《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的通知》(沪建桥院工〔2023〕11号)要求,由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活动圆满结束。通过学院推荐、学生网上投票等环节,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校长办公会通过,共评选出20位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名单见附件。希望广大教职工以“我心中的好老师”为榜样,学习他们教书育人、守正创新、勤于钻研、甘于奉献、敬业爱生、乐观向上的精神,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结果名单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上海建桥学院党委宣传部上海建桥学院党委教
2023-06-27
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16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场地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实训室工作,对所属实训中心、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二级学院自查1.自查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问题,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2.自查内容(1)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消防、危化品存储、气体存放、机械电气、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做好门、窗检查,以及实验室防洪相关工作。(2) 假期运行的实验实训室,要严格落实场地使用备案制度,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场地假期开放使用备案登记表
2023-06-26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1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全面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基本条件,根据学校2023年实验室基本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在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校内专家组评审意见,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经第1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5个项目予以立项,现公布如下:序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1珠宝学院宝石材料优化处理实验室建设项目韩孝朕2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不动产数字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张迎春3教育学院、学生处劳动教育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张巍4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机房建设项目孙梅5机电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工训中心夹层改建及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搬迁项目都海良请以上项目负责人及时与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沟通,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工作衔接,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6月26日
2023-06-26
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9月更新)
上建桥院办〔2023〕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相关单位: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2023年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3〕11号)工作部署,结合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本校2023年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一、自查内容自查自纠工作需突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重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1.是否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2.是否以校园安全为名,要求学生购买门禁卡或门禁APP,收取监控费用;3.是否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4.是否以校企合作名义变相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5.是否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与学历教育挂钩,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6.是否违规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等;7.是否存在强制组织捐款;8.是否有未经学校财务批准单独设立的收费、收款事项;9.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公示,是否在校园主干道或学校网站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0.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二、工作安排及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
2023-06-20
关于2023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2023-06-19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关于《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申报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2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申报表》SJQU-QR-JW-333(A0)《实验室安全责任书》SJQU-QR-JW-925(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6月19日
2023-06-19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SJQU-WI-JW-309(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6月19日
2023-06-19
关于陈苏婷、林恬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1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陈苏婷任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免去林恬的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6月19日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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