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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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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校级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6〕1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26〕1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美育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展示我校学生艺术实践成果和校园美育建设成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校级报名、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主题为“向美而行,逐梦未来”。各二级单位要围绕主题,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引导学生在艺术实践中提升审美素养、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精神风貌。二、参加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等项目。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类项目由相关教师、教学团队或单位结合美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艺术教育研究等工作申报。三、项目类别本次活动主要包括四类项目:(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等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等类别,可申报学生作品及相关规定范围内的校长作品。(三)艺术实践工作坊
2026-06-09
关于印发《办公节能降碳行动指南》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6〕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校能源管理工作,特制定了《办公节能降碳行动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办公节能降碳行动指南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6月5日
2026-06-08
关于优化车辆租赁服务授权采购流程的通知
2026-06-08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6〕16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及《上海建桥学院“大思政课”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大思政课”建设,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特制定《上海建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行动方案(2026-2028年)》。经2026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大家,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行动方案(2026-2028年)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6月2日
2026-06-08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重要提示
2026-06-08
关于公布“我为上海建桥学院‘十五五’规划献一策”意见征集活动金点子评选结果的通知
沪建桥院规〔2026〕4号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我为上海建桥学院‘十五五’规划献一策”意见征集活动启动以来,全校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朋友高度重视、踊跃参与,积极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围绕党建思政、人才培养、课程教学、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内部治理、国际交流、数智化转型等多个领域,提交了贴合校情、立意新颖、具备实践价值的意见建议百余条,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经评审,共产生“金点子奖”10名,其中社会人士1名,校友2名,在校学生3名,教师4名,具体名单公布如下:社会人士:何强校 友:包帅、陈怡婷在校学生:薛晔、刘雯婕、张奕婷教 师:李超、闫峰、李朔、张凯后续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本次活动收集到的所有意见建议均已梳理归档,其中优秀的意见建议将在我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中吸收采纳。在此,谨向所有积极建言献策的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友人致以诚挚谢意!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与落地建设工作仍在持续推进,我们衷心期待大家继续心系学校发展、持续关注规划建设全过程,随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
2026-06-04
关于成立科技伦理 (审查)委员会和印发《上海建桥学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知
沪建桥院科〔2026〕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建立健全学校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规范学校科研伦理审查工作流程,保障涉及人体、生物样本、个人信息等相关科研活动的合法合规开展,推动高水平科研产出与社会服务效能提升,根据《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等文件要求,经2026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成立上海建桥学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并印发《上海建桥学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试行)》。上海建桥学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赵雷洪(上海建桥学院教授)副主任:王志雄(上海建桥学院教授)委 员:葛晓利(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方旭晨(上海建桥学院教授)、牟喆(上海建桥学院副教授)、衣玉丽(上海建桥学院副教授)、刘科(上海理工大学教授)、徐磊(上海建桥学院教授)秘 书:高剑文(上海建桥学院副教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科研处负责。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试行)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6月2日
2026-06-03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等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6〕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SJQU-WI-JW-302(A2)《学生评教管理办法》SJQU-WI-JW-303(A2)《教学听课管理办法》SJQU-WI-JW-305(A3)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6年6月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6月3日
2026-06-03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明确工作分工与责任,共同做好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保证本届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顺利地离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6月1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四)期间,每天8:30—16:00。定于6月18日毕业典礼。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一)离校手续原则上须网上办理,所涉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学生处、财务处、宿管中心、一站式社区及各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2)。(二)毕业生在搬离相关物品并打扫好寝室卫生后,至社区各值班室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及保险箱退租手续,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宿管部门核定价格予以赔偿。(三)须学生本人实地办理的手续:1.欠缴各种费用者须根据《收费管理办法》(SJQU-WI-XB-017),至财务处办理缴费确认事宜;2.借书未还者须至图书馆办理归还,若出现延期归还或丢失情况应履行缴纳违约金或赔款手续;3.毕业生档案转递请前往“工作台”---“教学服务”---“学
2026-06-02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6〕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SJQU-QR-XS-049(A2)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6年6月3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6月2日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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