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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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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5〕13号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一处一策”)是学校落实“一校一策”综合改革的重要支撑,是推进“院办校”治理改革的关键举措,是保障二级学院“一院一策”落地的重要基础。为确保“一处一策”科学制定、精准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紧扣“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以“产教融合型大学建设”为牵引,按照“重服务、强贡献”的底层逻辑,构建与产教融合型大学相适配的“院办校”治理体系,通过不断优化职能配置,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推动职能部门向“战略管理、目标管理、服务管理”转型,打造“以市场为导向、高效务实、勇于担当”的服务型机关处室。二、原则方针1. 前瞻性原则。深入分析《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的战略性要求,精准把握上海市及临港新片区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带来的战略性机遇,结合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精心谋划部门改革方向,以部门改革的前瞻性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2. 全局性原则。立足“融入临港、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的发展定位,将部门工作置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准确
2025-09-30
关于成立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5〕1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5年第2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筹)基础上正式成立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英文名: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Foreign Languages),同时撤销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设计学院建制。毛立群任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刘潇滢任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王晨岑、王海燕、杨晓兴任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张文静任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关于王晨岑、杜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5〕1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5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王晨岑任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筹)副院长,免去其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杜鹃任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毛立群的外国语学院院长、国际设计学院院长(兼)职务。免去刘潇滢的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吴国政的机电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徐磊的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周英芬的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王海燕的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晓兴的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徐光硕的商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董显洋的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张文静的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物资申请及领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3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物资申请及领用管理办法》SJQU-WI-ZC-001(A2)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9月3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庆、中秋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保〔2025〕3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切实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节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单位自查阶段(9月24日至9月28日)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照安全检查内容,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须当场整改完毕;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及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后勤保卫处备案。(二)学校督查阶段(9月29日至9月30日)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分阶段、分区域、全覆盖式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安全责任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二、检查内容结合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聚焦以下三类事项:(一)重点场所消防安全1. 场所范围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图书馆(24小时阅览自习室)、教学区域、餐饮场所、实验室、地下车库及施工工地等
2025-09-28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10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5号)等有关规定,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5人(其中专科4人),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2)的规定。摘录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思想道德素质优;
2025-09-28
关于印发《关于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5〕23号各二级学院(系):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产业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稳住基本盘、放开试验田”的基本原则,学校就“试验田”部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经2025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关于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印发给大家。请所有开展“三位一体”运营模式的产业学院涉及的专业、以及2025年开设申请的新专业,须按照本意见要求,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修订或制定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9月28日附件:
2025-09-28
关于做好建校25周年相关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5〕1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今年是上海建桥学院办学25周年,按照上级有关高校校庆活动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年度安排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即日起至年底前,开展上海建桥学院建校25周年相关活动,现将相关组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活动重点围绕展示办学成就,夯实教育教学成果,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加强校友联系,提升品牌声誉,扩大宣传影响,主要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校友开展,不举办庆典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要紧扣25载办学积淀与未来办学发展需要,围绕“四个聚焦”:一是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25 载育人经验,强化“雷锋精神”等特色育人品牌,展现“感恩、爱心、回报、责任”的校训实践成果;二是聚焦学校品牌传播升级,通过办学成果展示、高质量发展论坛会议等活动,提升学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领域的社会辨识度与美誉度;三是聚焦内外凝聚力建设,激发师生员工的归属感与使命感,深化校友与母校的情感联结、资源联动,凝聚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的合力;四是聚焦未来发展赋能,以25年办学成就为基础,明晰“十五五”发展方向,推动综合改革和“一校一策”平稳落地
2025-09-25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产业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建桥院产〔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贯彻《上海建桥学院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行动方案》(上建桥院办〔2024〕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创建一流产教融合型大学,经研究制定《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产业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第2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9月25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产业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1.1 主体责任二级学院为产业学院提供专业、师资、学生等核心教学资源支撑;产业学院承担人才培养与产业服务双轨任务(一体两翼双交付);产业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负责承接并运营企业项目。产业学院与产业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通过机构合署、人员合编、工作合并,实现深度融合、互为表里——既办产业学院也办实体公司,既实施人才培养也开展业务经营。学校是产业学院与其他单位签署各类框架协议及横向项目的主体单位。产业公司是产业学院与其他单位签署各类商务协议的主体单位。第二章 设立2.1
2025-09-25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专业导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3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专业导师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S-042 (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9月2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9月24日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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