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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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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1〕9号各学院: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1)的规定。摘录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在同学年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学金;(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七)学生社区综合表现优良;(八)具有自我解困
2021-09-15
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和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1〕9号各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和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等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安排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9月20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补10月5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涉及到停课的教师自行申报安排调课补课事宜,各学院要做好统计和通知工作)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1.全体师生应妥善安排好假期生活,非必要不离沪,不前往(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地区。严格执行外出(离校)报备和事先申请制度,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2.因个人特殊原因需前往外地的,必须事先申报。其中,教职工离沪申请报所在学院(部门)联络员,学生离沪申请报所在班级辅导员。相关管理员收到个人离沪申请之后,须及时进入系统后台,暂停其入校通行码的权限,同时报告本部门疫情防
2021-09-15
关于调整2021级新生领取教材时间的通知
2021-09-13
关于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术讲座活动(百家讲坛)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1-09-10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1〕8号各学院、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此次评优对象为2018级本科和2019级、2020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学院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二、评优要求和步骤(一)各学院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二)各学院成立以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大事来抓紧
2021-09-10
关于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第二次管考工作的通知
质量发〔2021〕2号各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第二次管考定于2021年9月24日(周五)上午9:00—11:30在图书馆M612会议室举行。本次管考将继续使用“卓越建桥计划管考系统”(以下简称“管考系统”)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 9月8日—21日,填报打印:1.即日起,各部门下载附件并填写2021年9月《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准备好支撑材料;2.9月15日起,“管考系统”开放,各部门在系统里填报《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上传支撑材料;3.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填写好的《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将该表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iso@gench.edu.cn。由于“管考系统”仍在试用阶段,为确保本次管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仍需配合完成线下电子表单填写和线上系统填报的相关操作。待系统稳定运行后,各部门将可直接通过线上系统填报和输出打印。第二阶段:9月22日—23日,统计分析:9月22日起,“管考系统”停止数据录入,规划与质量办公室对管考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补充要求:为进一步推进2020年度管理评审输出项的落实,本次管考增加对2020年度管
2021-09-09
关于表彰2021年“卓越建桥奖”的决定
根据《卓越建桥奖实施管理办法》(SJQU-WI-RS-043),为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自豪感和责任感,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热爱人才培养,献身教育事业,忠诚建桥发展,现决定对葛蓓民等11位在上海建桥学院工作满20周年的教职工颁发“卓越建桥奖”,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工作激情,为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20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立足实际、迎难而上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牢记使命、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勤于实践、恪尽职守的爱岗敬业精神,以更加坚强的信念,更加深入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附件:2021年“卓越建桥奖”获得者名单.doc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9月8日
2021-09-08
关于朱逸任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1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朱逸任科研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9月8日
2021-09-08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实施办法》SJQU-WI-XS-001(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1年9月8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1年9月8日
2021-09-08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SJQU-WI-XS-003(A2))》,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缓交学费等各项资助的学生。二、认定原则与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为副组长,学院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与审核学院的认定工作。各班级应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三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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