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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2026-07-0110

沪建桥院教〔2026〕23号

各二级学院:

为调动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一支稳定、高质量的兼职教师队伍,依据《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SJQU-WI-JW-302),学校决定评选出本学期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

一、评选对象

本学期在各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热爱学校,对教学有热情,对学生负责任。

2.参与评选的兼职教师学生评教成绩不得低于全校平均成绩。

3.参与评选的兼职教师需满足周课时不低于4学时(含集中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4.参加一等奖评选的兼职教师须满足在我校工作2年及以上,且至少完成3个学期的教学工作。

5.参加评选的兼职教师,如果带毕业论文(设计),当年(自然年)所带毕业论文(设计)平均成绩高于75分(含75分);两年(自然年)内所带毕业论文(设计)在各抽检环节无不合格情况。

6.参加评选的兼职教师,近2学期发表教研论文、参加教学内涵建设项目、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可不受2.4限制。

7.近2学期有教学事故、近1学期收到教学整改单的教师不能参评当学期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

三、评选额度

按照本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教师数的20%进行评选,各学院评奖人数、等级分配额度见下表:

 

学院

兼职教师人数

获奖总人数(20%)

一等奖(3%)

二等奖(5%)

三等奖(12%)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79

16

2

4

10

机电学院

18

4

1

1

2

健康管理学院

15

3

0

1

2

教育学院

78

16

2

4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

3

0

1

2

商学院

13

3

0

1

2

新闻传播学院

17

3

0

1

2

信息技术学院

39

8

1

2

5

艺术设计学院

38

8

1

2

5

职业技术学院

33

7

1

2

4

珠宝学院

4

1

0

0

1

创新创业学院

3

1

0

0

1

总计

350

73

8

19

46


四、奖励标准

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奖励3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元。根据周课时数,奖励发放时分为全额发放和减半发放两种,周课时大于等于8学时奖金全额发放,周课时4到8学时奖金减半发放。

五、时间及要求

1.2026年7月6日之前各学院完成初选名单的确定工作(联系人:戎沅媛)。

2.教学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须填写“教学优秀奖一等奖候选人申报表”(SJQU-QR-JW-304),其余获奖人员由所在学院统一填写“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SJQU-QR-JW-303)。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6室),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24081@gench.edu.cn

 




 上海建桥学院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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