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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戴智明、胡毓婷、沈通、朱霞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6-03-2610

沪建桥院任〔2026〕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6年第6、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戴智明任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

胡毓婷任科研处副处长,免去其科研处处长助理职务;

沈通任教务处副处长,免去其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朱霞的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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