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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院一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6-01-0810

沪建桥院教〔2026〕6号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师资优势和行业背景,推动学院特色品牌活动落地见效,构建“校地协同、产教融合”的长效实践教学体系,探索实践育人新模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一院一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突出区域特色,打造鲜明品牌。项目应结合临港地区发展特点,各学院围绕滴水湖及环湖区域,聚焦一个特色实践方向,策划具有辨识度、可持续性的品牌实践教学活动,形成“学院特色+区域产业”双向赋能的良好格局,提升项目的社会认可度与参与度。

(二)聚焦实践教学,服务人才培养。项目应以实践教学为主线,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核心,与学院实践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协同育人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行业需求有机融合,实现知识、能力与价值的协同提升。

(三)坚持长效实施,注重持续发展。项目应制定三至五年实施规划,并纳入学院“十五五”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应明确阶段目标与任务,鼓励与培养方案、学分认定及考核评价相结合,确保项目持续开展、取得实效,避免短期化和形式化。

二、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各学院应围绕上述要求,编制《“一院一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应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重点包括:

(一)总体目标:明确三年以上的长期发展目标;

(二)阶段任务:按年度分解重点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架构、校企合作机制、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等;

(四)预期成果:包括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成效、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如课程、案例、基地等)、校地产业联动成效等。

方案还应说明实践目标、参与学生范围、实施周期(每年至少常态化开展一次)及与课程教学的衔接方式等内容。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预算范围:包括实训基地建设与维护、实践项目运行(材料、设备租赁等)、品牌活动组织(场地、宣传、评审等)、校企合作师资补贴、学生实践相关费用(交通、住宿、耗材等),具体执行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二)编制原则:预算应真实合理、专款专用,按年度列明支出项目、金额及测算依据;涉及校企合作的,须注明经费分担比例。

(三)长期安排:预算应覆盖三年以上实施周期,明确年度调整机制,保障资金与任务相匹配。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一院一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

2.《“一院一品”专项行动预算表》(Excel版,含年度明细)。

(二)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一院一品’实施方案及预算”。

(三)联系方式:教务处王老师,电话:021-58139600,邮箱:21047@gench.edu.cn。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系统设计实施方案,确保行动有序推进。

(二)注重特色与实效。立足学院优势,聚焦核心实践方向,确保方案可执行、成果可检验,避免同质化。

(三)强化协同整合。积极对接临港地区企业、园区及相关单位,争取资源支持,提升校地协同育人成效。

六、保障与考核

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实施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核备案,并开展过程跟踪与成效评估,相关结果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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