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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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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招生候补录取转预录取名单公示
2023-03-10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意见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公文处理管理办法》SJQU-WI-XB-002(A1)《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SJQU-WI-XB-005(A1)《意见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B-006(A1)《信息公开实施办法》SJQU-WI-XB-008(A1)《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管理办法》SJQU-WI-XB-011(A1)《校园公共区域宣传栏、宣传物管理办法》SJQU-WI-XB-201(A1)《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SJQU-WI-XB-204(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3月1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
2023-03-10
2023年上海建桥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面试申请办法
2023-03-10
2023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招生预录取缺额表
2023-03-08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部审核检查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内部审核检查表》SJQU-QR-ZL-115(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3月6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3月6日
2023-03-06
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素质技能测试考纲.pdf统一入学测试考纲.pdf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纲.pdf
2023-03-06
2023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更新版)
2023-03-02
2023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03-0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部审核的通知
沪建桥院规〔2023〕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3月6日-30日开展2022年度内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核目标确定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与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程度;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能力,以确保稳定提供合格的教育教学服务、增强学生满意度;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有效性;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注重内涵建设,并关注以往审核发现的问题,识别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潜在改进之处;迎接GB/T19001-2016/ISO9001:2015体系2023年外部监督审核;推进我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落实落细。二、审核范围组织单元: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各职能业务部门(不含终身教育处、大数据中心)和党群部门(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审核覆盖时期:审核取证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本次审核时。三、审核类型年度内部审核。四、审核准则《GB/T19001-
2023-03-02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2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要求,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监管数据收集与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1.采集对象:全校在校本、专科生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的实习情况。2.采集内容:(1)采集的实习信息内容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2)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二、填报时间及任务校级管理人员和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工作的教学秘书收到初始账号密码后,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按要求上报实习培养方案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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