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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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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蒋中云等同志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已结束)
我校2024年申报晋升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过二级学院初审、校资格审查组审查、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组、学术技术评议组、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进行任前公示:(一)教学型教授(2人)蒋中云、王海燕(二)教学科研型教授(3人)尚斌、张娜娜、刘衔宇(三)科研型教授(2人)Syed Ahtsham Ali、郑光远(四)教学型副教授(5人)高枫、张文青、梁艳(机电学院)、戴智明、童年(五)教学科研型副教授(10人)王丽、王娟、徐洁、任焕梅、黄平、张慧慧、李蓓蓓、朱玉、杨天畅、韩娜娜(六)科研型副教授(2人)李迪、梁艳(商学院)(七)副教授(学生思政)(1人)张晓寅(八)讲师(33人)张冰冰、张刚社、伍莉、杨孟杨、叶媛媛、赵婉琦、席亚凤、方璐、钱孝铭、陈宇凡、靳雅丽、曾潇、丁易、刘慧慧、王静静、江梦婷、陈晓丹、刘瑾依、张景云、李苗、郑琳、李康丽、李艳妮、廖艺晗、李彤、顾建忠、施艳、胡虹、王培雨、马文心、谢丹萍、车蕴琪、马如(九)助理研究员(15人)余丹、刘畅、陶珺瑀、刘沛雨、赵艳秋、邓宇、王晗、张文静、
2024-09-05
关于启用方竹路新北门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及相关单位:为积极配合方竹路(沪城环路--水华路)路段道路改造及周边路网调整,在优化道路交通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统一安排,原方竹路上海建桥学院北门须向东迁移。现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安排作以下调整:1.9月8日(星期日)23时后,正式启用方竹路新北门,关闭原北门。新北门具体位置为“方竹路与卓卉路交叉口”,校内位置为机电学院楼北侧、快递服务中心东侧。2.新北门设有人脸识别闸机,将作为校园北部区域师生进出的主要通道。3.新北门设有车辆通道,仅供校内车辆进出并停放于北部停车场(原海大驾校停车场),除消防等特种车辆外,不可驶入校园。4.相关公交车站点同步搬移:临港公交1096路、1009路“方竹路建桥学院北门”站点整体向东迁移约200米,自9月9日(星期一)首班车起,停靠新车站。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9月5日
2024-09-05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能源及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3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能源及水资源管理办法》SJQU-WI-ZC-102(A1)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4年9月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9月3日
2024-09-03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生领取教材的通知
2024-09-03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4〕9号各二级学院: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SJQU-WI-XS-003(A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将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缓交学费等各项资助的学生。二、认定原则与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为副组长,学院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与审核学院的认定工作。各班级应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成
2024-09-02
关于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评选结果的通知
沪建桥院工〔2024〕12号各分工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聚焦我校教育教学、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助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由校工会、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联合开展了2024年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的活动。经过各分工会推荐、候选人汇报、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并经校党委会批准,决定授予朱玉(珠宝学院)、张迎雪(教育学院)、蒋中云(信息技术学院)、汤美娜(艺术设计学院)、潘铭杰(机电学院)、胡银平(马克思主义学院)、王磊(信息技术学院)、刘美霞(商学院)等8名教师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荣誉称号。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向“匠心典范”学习,学习他们具有爱岗敬业、凝神聚力、精益求精、执着专注的“匠人匠心”的优秀品质。在教学、科研、育人、实验实训等岗位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累积丰富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教学实践经验,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实践教学等方面不断创新,攻坚克难,主动担当,围绕学校发展,立足教育本职,
2024-09-02
关于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术讲座活动(百家讲坛)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4-09-02
关于我校无插班生招生项目的说明
2021-2022学年,我校无特殊类招生。
2024-09-01
关于我校无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合格考生招生类型的说明
各位访客: 截至2024年8月,上海建桥学院无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合格考生招生类型,特此说明。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2024年8月31日
2024-09-01
2024年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
截至2023年8月,我校目前未接到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没有发生任何违规事件。特此说明。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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