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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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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陈少东)-仅校内网
2025-06-04
第四届教代会第五届工代会2024年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施红霞)-仅校内网
2025-06-04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SJQU-WI-WB-002(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6月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6月4日
2025-06-04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建桥学院出国(境)人员出访总结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上海建桥学院出国(境)人员出访总结表》SJQU-QR-WB-018(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6月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6月4日
2025-06-04
关于表彰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5〕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4〕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在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复核和公示,经学校讨论确定张静晔等366人为“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同时,经上报市教委审核,确定苏慧婷等336人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现对上述702名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秉承学校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继续发奋努力,再创佳绩,努力为母校争光,为祖国建设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才智;同时号召在校广大学生围绕我校“八项核心素养”要求,学习优秀毕业生刻苦钻研、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乐于奉献的道德情操和全面发展的成才意识,树立远大理想,为争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不懈努力。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6月3日附件:
2025-06-03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SJQU-WI-JW-602(B0)《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A3)《学位评定委员会议题审议表》SJQU-QR-JW-611(A1)《拟授予学士学位审核名单》SJQU-QR-JW-616(A2)《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签到表》SJQU-QR-JW-617(A2)《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SJQU-QR-JW-618(A2)《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5)《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SJQU-QR-JW-629(A2)《学生结业、延长学习年限确认表》SJQU-QR-JW-630(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6月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6月3日
2025-06-03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结果告知书》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SJQU-WI-JW-612(A0)《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SJQU-QR-JW-644(A0)《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SJQU-QR-JW-645(A0)《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结果告知书》SJQU-QR-JW-646(A0)《学士学位申请结果告知书》SJQU-QR-JW-647(A0)《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审核名单》SJQU-QR-JW-648(A0)《上海建桥学院试卷袋》SJQU-QR-JW-427(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6月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6月3日
2025-06-03
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条例》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因新增文件《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SJQU-WI-JW-612(A0)文件内容已涵盖本文件内容,故申请作废。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条例》SJQU-WI-JW-601(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6月4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6月3日
2025-06-03
关于做好2024年度及历年档案材料收集、移交工作的通知
图书馆〔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做好上一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准确、系统、完整,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本学院或部门相关档案进行归档和移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各二级学院、部门是学校各门类档案的形成部门,负责日常立卷归档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需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强化档案工作责任,请于6月5日前将《二级学院、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确认表》(见附件1)纸质表单盖章后交至档案室S137,并同步填写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TGdSU1pNQ3d5VmNy。二、归档范围1. 2024年度各二级学院、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图表、声像、实物等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可参照《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2)。2. 建校以来应归档而未及时归档的档案材料。三、归档要求1. 按照《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类、整理、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见附件3),送交校综合档案室(S137),办理交接手续。2.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
2025-05-30
上海建桥学院办学地址、性质、宗旨、层次和规模
上海建桥学院坐落于东海之滨,美丽的滴水湖畔,占地总面积达800亩(约53.4公顷),于2015年6月建成。地址:东门: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北门:浦东新区方竹路750号南门:浦东新区橄榄路1000号西门:浦东新区水华路350号(临)邮编:201306交通:(1)轨道交通16号线(地铁16号线)—滴水湖地铁站(2)1096、1009路公交(北门),龙芦专线(南门)联系方式:电话:021-58137788传真:021-58137900邮箱:sjqu@gench.edu.cn网址:http://www.gench.edu.cn/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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