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申报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19〕3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理办法》SJQU-WI-JW-609(A1)内容发生更改。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申报表》SJQU-QR-JW-608(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19年12月6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发布时间: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