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生代码:12799
欢迎
在读学生
教职员工
建桥校友
意向考生
求职应聘
社会公众
图书馆
工作台
EN
建桥概览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学校章程
决策机构
领导班子
学校校长
学校副校长
校长助理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办学沿革
学校大事记
统计公报
所获荣誉
机构设置
教学单位
职能和业务部门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人才培养
本、专科生教育
专业硕士联合培养
留学生教育
继续教育
就业指导
学术科研
研究机构
学术交流
学术期刊
合作交流
产教融合
国际、港澳台交流
招生就业
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非全日制及非学历教育招生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就业服务
公开事项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首页
信息公开
便民服务与网上互动
通知公告
基础工作
信息主动公开
信息依申请公开
便民服务与网上互动
通知公告
网上公示
网上征求意见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5〕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掌握和分析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现状数据,为学校各单位编制预算和固定资产投入等提供决策依据,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资〔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报告情况,持续优化工作举措,切实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doc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月8日
2025.01.08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资产清查报告》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使用状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资〔2024〕6号)文件要求,由资产管理处牵头完成2024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现将《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资产清查报告》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持续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安全,持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资产清查报告.doc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月8日
2025.01.08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SJQU-WI-JW-901(A1)《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SJQU-WI-JW-902(A3)《实验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SJQU-WI-JW-909(A1)《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SJQU-WI-JW-911(A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SJQU-WI-JW-912(A2)《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变更审批表》SJQU-QR-JW-153(A1)《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SJQU-QR-JW-901(A2)《实验室建设项目拟购仪器设备汇总表》SJQU-QR-JW-903(A2)《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归档材料》SJQU-QR-JW-904(A1)《实验课程(含实验实训项目)汇总表》SJQU-QR-JW-905(A1)《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SJQU-QR-JW-906(A1)《实验室开出实验项目一览表》SJQU-QR-JW-907(A1)《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SJQU-QR-JW-908(A1)《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SJQU-QR-JW-909(A1)
2025.01.08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SJQU-WI-JW-913(A0)《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SJQU-QR-JW-926(A0)《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SJQU-QR-JW-927(A0)《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责任书》SJQU-QR-JW-928(A0)《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SJQU-QR-JW-929(A0)《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SJQU-QR-JW-930(A0)《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经费调拨申请表》SJQU-QR-JW-931(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1月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1月8日
2025.01.08
关于提文超、杨天畅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4〕2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4年第4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提文超任后勤保卫处副处长。杨天畅任珠宝学院副院长。以上干部试用期为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月2日
2025.01.02
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桥青年骨干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因新增文件《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SJQU-WI-RS-046(A0)文件内容已涵盖本文件内容,故申请作废。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建桥青年骨干人才计划”实施办法》SJQU-WI-RS-006(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1月3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1月2日
2025.01.02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申报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SJQU-WI-RS-046(A0)《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申报表》SJQU-QR-RS-096(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1月3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1月2日
2025.01.02
关于公开选拔党务干部的通知
2024.12.31
关于支持产教融合转型发展试点的若干意见
沪建桥院产〔2024〕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单位: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是学校对应用技术大学的再认识,是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再深化,是事关学校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学校中长期发展的重大任务。为加快构建以“一体两翼三融四境”为主要内容的产教融合模式,实现“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上岗即上手、发展可持续”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上海建桥学院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意见。一、支持对象承担以“一体两翼三融四境”为主要内容的产教融合转型发展试点任务的二级学院或系部(以下简称“试点单位”)。二、支持内容1.对获批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试点单位,分别给予连续两年每年25万元的专项经费额度支持,在符合学校有关财务规定的前提下,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时间不设限制,试点单位负责人为经费的最终审批人。2.对涉及产教融合项目的基本条件建设经费与场地配套,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单独申报和评审,不设上限。3.招生计划增量优先向承担试点任务的二级学院或专业系部倾斜。4.对试点单位开展产权型产教融合并组建实体的,其开展各类业务所获得的收益分配将向该实体倾斜。5.除契约型、产权型产教融合项目须经学校审批外,其他各类
2024.12.31
关于做好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4〕24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兵役登记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符合年龄要求的在校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2025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及时完成兵役登记及后续应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一、兵役登记范围及方式1.登记范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的在校在籍男性大学生均需要在全国征兵网完成兵役登记。首次年满18周岁的学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武装部进行登记。2.步骤步骤一:适龄青年应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并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电子版,格式为:学号+姓名)交至辅导员,请各二级学院注意每名学生一个存根,请仔细甄别。步骤二: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兵役登记汇总表》,将适龄学生登记造册填写在《适龄学生名册》中,发送至电子邮箱:20017@gench.edu.cn。步骤三:上海籍学生请将兵役登记证上交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携带纸质版名单《上海市公民兵役证汇总表》,到武装
2024.12.31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1447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3
/
145
跳转到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