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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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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3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上海市教委 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9号)以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有关规定,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8人(其中专科2人),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30人,共计名额58人,奖励金额均为每人8000元。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2)、《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2023-09-28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2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规〔2023〕3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1)的规定。摘录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在同学年获
2023-09-28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2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规〔2023〕3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1)的规定。摘录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在同学年获
2023-09-28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1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此次评优对象为2020级本科和2021级、2022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二、评优要求和步骤(一)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二)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
2023-09-28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19号各二级学院:为持续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创新教学”、“学生中心”为理念,爱岗敬业为引导,注重“课程思政”改革、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的训练,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活动要求竞赛分为“文科”、“理科”、“工科”三个组别,教师可根据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参赛课程。学院分配名额大于等于3名的,原则上选送教师满足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的三个层次的教师。三、竞赛流程及材料要求(一)竞赛流程竞赛分为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两个环节。初赛:9月25日至10月20日。各二级学院自行开展院内选拔工作,比赛形式和内容自主决定,力争选拔出能代表学院水平的优秀参赛教师。决赛:教务处于10月底组织决赛。决赛内容为两部分:8分钟的说课、10分钟的教学节段展示。说课说整门课,内容一般包括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授课形式、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思路、教学反思等。教学节段展示指对一个或几个知识点的详细、完整的课堂教学,但
2023-09-27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修订稿)》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3〕1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修订稿).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9月27日
2023-09-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建桥院委〔2023〕28号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和加强教师队伍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树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二级学院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作用。通过一系列完善体制机制的举措, 提高教师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引导教师倾心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广大教师深刻认识到在教
2023-09-27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通用物资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通用物资配置管理办法》SJQU-WI-ZC-007(A2)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9月28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9月27日
2023-09-27
关于杨洁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1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杨洁任教育学院院长助理。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9月25日
2023-09-25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图书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2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图书馆管理办法》SJQU-WI-TS-001(A4)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9月26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9月25日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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