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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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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部审核的通知
沪建桥院规〔2023〕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13日-12月14日开展2023年度内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核目标确定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与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程度;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能力,以确保稳定提供合格的教育教学服务、增强学生满意度;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有效性;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注重内涵建设,并关注以往审核发现的问题,识别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潜在改进之处;迎接GB/T19001-2016/ISO9001:2015体系2024年外部监督审核;推进我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落实落细。二、审核范围组织单元: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各职能业务部门(不含终身教育处、大数据中心、审计处)和党群部门(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审核覆盖时期:审核取证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本次审核时。三、审核类型年度内部审核。四、审核准则《G
2023-10-13
关于黄河、李婕等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1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黄河任规划与质量办公室主任助理、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李婕任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0月12日
2023-10-12
关于加强学校塑胶运动场使用管理的通知
2023-10-11
关于设立“宝玉石鉴定与营销”等12个微专业的决定
沪建桥院教〔2023〕20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主动适应国家需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推进“四新”专业建设,依据《上海建桥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沪建桥院教〔2023〕12号),经各二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和2023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自2023-2024学年设立宝玉石鉴定与营销等12个微专业,具体信息如下:序号学院专业名称学时数专业负责人1珠宝学院宝玉石鉴定与营销16刘衔宇2珠宝学院珠宝首饰设计19王潮3信息技术学院鸿蒙应用18戴智明4信息技术学院应用软件开发14朱丽娟5信息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13王磊6艺术设计学院自媒体创作及应用20汤美娜7艺术设计学院元宇宙三维动画制作20宋丹8新闻传播学院围棋国际教育14孙德常9商学院青少年营地教育15尹卫华10商学院数字金融12张学超11外国语学院国际事务英语14王海燕12机电学院无人机航拍18李勇请各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上海建桥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及教务处工作安排,尽快做好微专业的招生和课程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微专
2023-10-11
关于印发《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3〕1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吸引、稳定和培养骨干教师,打造品德优秀、业务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学校制定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0月9日附件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一、实施目的骨干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人才建设,吸引、稳定和培养骨干教师队伍,打造品德优秀、业务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二、申报条
2023-10-09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生借用值班室物品信息登记表》《外来人员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学生借用值班室物品信息登记表》SJQU-QR-HB-547(A0)《外来人员信息登记表》SJQU-QR-HB-548(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9日
2023-10-09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生社区管理办法》《三级建家评选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生社区管理办法》SJQU-WI-HB-508(B2)《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SJQU-WI-HB-581(A2)《三级建家评选管理办法》SJQU-WI-HB-582 (A2) 《工作人员借用钥匙登记表》SJQU-QR-HB-519(A4)《学生社区家长来访记录表》SJQU-QR-HB-520(A4)《假期留宿安全承诺书》SJQU-QR-HB-522(A4)《上海建桥学院入住调寝手续单》SJQU-QR-HB-523(A4)《退学、走读、入住、换寝室情况记录》SJQU-QR-HB-524(A3)《物业服务中心学生借用钥匙记录表》SJQU-QR-HB-526(A3)《社区学生晚归记录》SJQU-QR-HB-527(A4)《学生住宿安全承诺书》SJQU-QR-HB-529(A4)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0月9日
2023-10-09
关于张业盛、葛凤、张媛媛、周万意、翁国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1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25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张业盛任资产管理处处长;葛凤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张媛媛任后勤保卫处副处长;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免去周万意的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免去翁国瑞的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0月7日
2023-10-07
关于授予吴东东等68人学士学位的决议
经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同意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吴东东等19人工学学士学位,庞惠玲等9人管理学学士学位,邱天琳等5人教育学学士学位,李阳洋等2人经济学学士学位,程智伟等32人文学学士学位,华迪1人艺术学学士学位。附:具体名单(涉及学生个人信息,此略)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9月30日 (说明:因学位授予名单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因此处略去,如需查阅可向校办申请。电话:58137788)
2023-09-30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3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上海市教委 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9号)以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有关规定,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8人(其中专科2人),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30人,共计名额58人,奖励金额均为每人8000元。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2)、《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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