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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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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4〕1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各学院、部门在2024年度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标学校“十四五”规划纲要,深化二级单位办学主体作用,遵循《2024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情况,结合2024 年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一、二级单位考核(一)考核内容及评价方式1.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的综合测评分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2024年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KPI考核方案》的KPI分值,二是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KPI指标分值占70%,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占30% 。模块权重分管责任人(部门)一《2024年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KPI考核方案》的KPI分值70%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二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含党建工作在内的全面总结)20%全体校领导打分10%职能部门打分2.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综合测评分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分数,三是《2024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占8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结果占20%(含为师生办实事项目),《2024年卓
2024.12.18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4〕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聚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三圈三全十育人”,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育人实践活动,形成教师积极参与实践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教师在实践中增进对青年学生的了解,加强对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引导;表彰教师在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的育人工作成果,树立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专业导师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24年度在我校担任专业导师的优秀教师。二、评选名额共表彰优秀专业导师15名左右,约占专业导师总数的10%,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为15%,进行差额竞评。三、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有事业心、责任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师德师风表现优良,具有“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用实际行动
2024.12.17
关于谷伟、朱逸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4〕2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4年第3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谷伟兼任科研处处长,继续担任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朱逸的科研处处长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12月17日
2024.12.17
关于四期新教师公寓开放申请的通知
2024.12.17
关于奚丽君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4〕43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经2024年第14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奚丽君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为一年。特此通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1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汇总表》《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汇总表》SJQU-QR-JW-636(A0)《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SJQU-QR-JW-637(A0)《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SJQU-QR-JW-638(A0)《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SJQU-QR-JW-639(A0)《开除学籍登记表》SJQU-QR-JW-640(A0)《毕业预审表》SJQU-QR-JW-641(A0)《课程考试试卷送印单》SJQU-QR-JW-642(A0)《学业预警汇总表》SJQU-QR-JW-643(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1
关于王丽、毕卓、徐启杰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4〕2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4年第3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王丽任商学院副院长;毕卓任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徐启杰任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以上干部试用期为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1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任课教师更正学生成绩审核表》《任课教师停、调、代、补课申请表》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5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任课教师更正学生成绩审核表》SJQU-QR-JW-414(A3)《任课教师停、调、代、补课申请表》SJQU-QR-JW-501(A1)《退学处理学生申报表》SJQU-QR-JW-615(A1)《退学处理学生汇总表》SJQU-QR-JW-623(A1)《课程自学修读申请表》SJQU-QR-JW-628(A1)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1
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生社区工作评优的通知
学生发〔2024〕3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2024年,“一站式”学生社区在各学院、各部门的关怀与支持下,在社区辅导员、住楼辅导员、物业社区工作者、学生骨干的齐心协力和共同努力下,“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扎实迈进,取得了丰硕成果,也涌现出大批优秀典型。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塑造榜样,全方位促进社区工作开展,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区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社区辅导员、优秀住楼辅导员、社区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社区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一)社区工作先进个人(二)优秀社区辅导员(三)优秀住楼辅导员(四)社区工作先进集体(五)优秀社区学生干部二、评选条件(一)社区工作先进个人1.辅导员①辅导员岗位任职满一年以上;②带班寝室2023-2024学年三级建家达标率较高;③带班寝室2023-2024学年违章寝室不高于10%;④走访寝室次数年度不低于40次;⑤工作中能够主动深入学生社区,走进寝室,关心学生,积极指导和参与社区活动。2.物业社区工作者①社区岗位满一年以上;②热爱本职工作岗位,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③关心学生,热心帮助,微笑服务,热情周到,工作责任心强;④积极配合社区工作
2024.12.10
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清云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4〕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弘扬新时代助人为乐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学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清云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4〕14号)和《上海建桥学院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21(A1)的相关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校级答辩、校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授予李菊等9名学生清云奖学金“学习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吕雯蔚等10名学生清云奖学金“感动建桥学子”荣誉称号;授予周嘉豪等7名学生(或团队)清云奖学金“创新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希望获得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同时号召全校学生学习先进事迹,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大力弘扬助人为乐和自强不息精神,努力学习,争做成绩优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创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12月9日附件2023-2024学年“清云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一、学习标兵序 号学 院姓 名1国际教育学院李 菊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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