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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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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术讲座活动(百家讲坛)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2-02-24
关于办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2〕4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延长学习年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申请递交办理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4日办理对象:2017级本科、2018级专科、2019级专升本及往届未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已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可办理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自行下载《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3)),填写完成后交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并核对应缴费金额,填写时请根据要求完成所有字段的填写。如需课程重修,请仔细核对所修课程代码,无选课学分上限(非在校生重修上限35学分)。所在学院学籍管理人员确认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申请修读课程学分情况后,签字并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收存学生递交的《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在与财务处核实缴费信息后办理学籍手续。二、延长学习年限和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的学生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4日收费标准: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照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的学费
2022-02-21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领取教材的通知
2022-02-18
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关于2022年寒假安排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建桥院办〔2021〕15号)的具体安排,结合当前实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 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维持放假通知中的原定计划不变,具体要求为:1.进校前14天内有外省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及直辖市所在区)和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并及时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报告,由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决定。2.2月20日(星期日)前完成学生分批、有序返校报到,具体批次为:(1)假期所在地为除江浙沪外的其他省市的学生,返校时间为2月18日(星期五);(2)假期所在地为江苏、浙江、上海的学生,返校时间为2月19日(星期六);(3)2月21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3.全体机关和行政人员2月17日(星期四)起正常上班,全体教师2月18日(星期五)上班。二、在规定的返校时间之前,师生原则上不提前返(来)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来)校,须事先经所在学院(部门)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从外
2022-02-08
关于临港新片区2022年度限价商品住房返还款的通知
2022-01-24
关于公布《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掌握和分析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现状数据,为学校各单位编制预算和固定资产投入等提供决策依据,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资〔2021〕2号)文件要求和2021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决议,已完成学校2021年度资产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现将《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公布。望各单位参照报告情况,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1月20日
2022-01-20
关于公布《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资产清查报告》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使用状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及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资〔2021〕2号)文件要求,学校2021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已完成,现将《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资产清查报告》公布。望各单位持续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资产清查报告.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1月20日
2022-01-20
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寒假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大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防,强化安全预防和事故预防,确保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结合各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以及假期值班人员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事项:1.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学院楼、公共教学楼、学生食堂及店铺、实验室、地下车库以及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室内是否违规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电气线路老化、使用明火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前有无物品遮挡和堆放;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物品堆积堵塞;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疏散指示标识有无缺失或损坏;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无人值守的室内柜箱、门窗锁闭情况及水、电、气源关闭情况。3.
2022-01-17
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2〕3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凡涉及危化品的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工作室等,寒假期间原则上停止使用。其它实验室如寒假期间使用,需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审批表》(附件1),报教务处和后勤保卫处批准备案。放假前对实验室进行消杀,对于寒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要定期消杀,出入实验室的师生要做好安全防护,保持好安全距离,合理安排实验,避免人员密集。二、组织实验室自查自纠,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请各学院在放假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将通过工作邮箱另
2022-01-17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品牌建设与战略管理程序》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品牌建设与战略管理程序》SJQU-QP-XB-01(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2年1月17日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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