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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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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食堂及商业店铺管理办法》《餐饮及商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4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食堂及商业店铺管理办法》SJQU-WI-HB-517(A3)《餐饮及商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SJQU-WI-HB-537(A3)《商业店铺360°量化考核评分表》SJQU-QR-HB-545(A2)《食堂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SJQU-QR-HB-546(A2)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1月30日
2023-11-30
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采购管理办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4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一)因学校现有商业体均为外包模式由商业体自行采购物料餐饮及商业服务中心作为监管部门,对商业体的日常采购进行合规性检查,后续均不涉及到自营,不存在原材料的采购事项,故申请作废《采购管理办法》;(二)因最新修订的《食堂及商业店铺管理办法》(A3)对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进行内容整和修订,故作废《非餐饮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三)因《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实施办法》内容合并入《餐饮及商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A3)中,故该文件申请作废。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采购管理办法》SJQU-WI-HB-520(A1)《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实施办法》SJQU-WI-HB-553(A1)《非餐饮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SJQU-QR-HB-544(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2月1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1月30日
2023-11-30
关于印发 《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办法》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3〕37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门:现将《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失范行为处理通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教育引导教师汲取教训、守牢师德底线,强化职业自律,自觉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教委《上海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违规行为基本情况、处理过程、处理依据以及处理结果。第三条 党委教师工作部、校纪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协同机制,履行通报职责。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通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具体落实通报工作。第四条 对查实的师德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不同,采取会议通报
2023-11-29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3〕36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办法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3年11月29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师德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第二条 监督目的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落实监督工作常态化,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避免或减少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培育师德师风良好生态。第三条 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方向和实事求是的原
2023-11-29
关于表彰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3〕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全员参与就业,促进学校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毕业生就业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的通知》(学生发〔2023〕2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马冯莉等14名同志“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授予白楠等13名同志“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企业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合力做好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希望各二级学院、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开展就业质量提升工程,真抓实干,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1月29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获奖名单一、先进个人(共14人)马冯莉、李奕璇
2023-11-29
关于举办第三届“学风节”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执行《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坚持“以生为本”,深化我校优良学风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进一步弘扬学校的优良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学风节”。一、活动主题以生为本、以学为本二、活动内容1.“沉浸式课堂”专项打造计划积极联动教务处、督导办以及二级学院,从我校学生、专职学生工作者和任课教师三个维度,开展师生课堂规范制度建设和学风建设,提升学生课堂自我管控能力,合力共建沉浸式课堂。2.开展师生大讨论以班级、专业为单位,开展一次师生大讨论,解决教师的育人困惑和学生的学习难题,化解“教”与“学”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以学院为单位,对师生大讨论中出现的教学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积极探寻提升课堂互动有效性的路径,制定并实施“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活动计划。3.学业主题团体心理辅导专项行动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面临的
2023-11-29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推荐选树工作要求,经民主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定上海建桥学院校工会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 - 12月2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与校党委组织部黄晓星联系。 电话:58137877邮箱:07018@gench.edu.cn联系地址:校党委组织部(图书馆M421)邮编: 201306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2023-11-28
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一流课程拟推荐申报名单公示(已结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42号)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内外专家评审,我校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一流课程拟推荐课程如下:序号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1BIM与工程项目管理(双语)李培商学院2包装设计(1)汤美娜艺术设计学院3基础日语刘潇滢国际教育学院4首饰综合材料设计与工艺刘衔宇张锦彩珠宝学院5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冯修文外国语学院6漫画孙修恩徐哲晖艺术设计学院7沙盘模拟尹卫华商学院8虚拟现实矫桂娥祁曦信息技术学院9工程材料与成型技术基础范丽机电学院10全媒体营销叶晶晶新闻传播学院11市场营销(Marketing)朱瑞庭杨晓燕商学院12数据结构(C语言)余莉信息技术学院13商务沟通(Business Communication)阿里华玉商学院1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朱丽娟信息技术学院15网络广播实务曹茶香新闻传播学院16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展召敏信息技术学院公示时间为11月25日-12月01日,如对上述课程有异议,请于12月01日15:00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袁静;电话:58137890。上海建桥
2023-11-25
关于表彰2023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3〕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应用技术型人才。根据《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SJQU-WI-XS-055(A0)推选获奖名单,由学生处和招生办复核,评定杨夕瑶等53名同学获得上海建桥学院2023级“新生奖学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取得新成绩,同时号召全体2023级同学向被表彰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学习,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理想远大、全面发展、积极创新、勇于实践的优秀人才。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1月24日附件2023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学 院姓 名学号商学院杨夕瑶2322057商学院魏 婷2322220商学院张 蕊2322187商学院方圣祺2322493商学院汤春杨2322155商学院诸葛含云2322487商学院卢 禹2322210商学院周茂青2322160商学院吴玫萱2322093商学院毛康宇2322454商学院袁鑫茂2321677商学院白书菡2322255商学院权一波2322069商学院燕淑涵2322532商学院李岱霖2322
2023-11-24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2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2024年度春季征兵预征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与条件根据市政府征兵办的安排,我校本次春季征兵有男兵和女兵,义务兵役服役期为两年。1.年龄条件男兵:在校生为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另行通知。2.身体条件(1)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2)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4.8,眼底检查正常。*具体身体条件要求,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3.政治条件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相关规定。4.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24届毕业生及家庭贫困生入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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