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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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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关于申报2020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0〕33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已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课程中遴选,经校内评审、现推荐《管理学》等七门课程申报 2020年上海市重点课程。公示如下:序号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1管理学张润兴2国际经济学(双语)高中理、高枫3包装设计汤美娜4机械制图范丽、张迪5数据结构余莉6物流信息技术李人晴、储淑敏7网络综合布线与测试王磊公示期为2020年7月8日~7月15日,凡对上述决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朱霞,联系电话15026652030,邮箱:11038@gench.edu.cn)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7月8日
2020.07.08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付安排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20〕4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春季学期受疫情影响,学生无论是否在校住宿、住宿多长时间,均退付春季学期的4个月住宿费(本学年以9个月计)。退付工作将在暑假期间分批进行。特此公示。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7月7日
2020.07.07
关于夏雨等同志拟聘专业技术职务任前公示(已结束)
我校2019年申报晋升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过二级学院初审、校资格审查组审查、思想品德考察组、教学教育能力考察组、学术技术评议组评审,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进行任前公示:一、教授(1人)夏雨二、副教授(9人)王磊、范丽、王颖、林安洪、曹茶香、陈劲、刘衔宇、钟涛、王苇三、讲师(21人)俞海燕、梁艳、徐洁、孙瑞娟、刘雍鹤、高祺、张文青、郑萱童、徐爽、赵健品、彭杜鹃、徐梦旎、李晶晶、位霞丽、张慧慧、朱慧、刘欣欣、肖晶、高雅、李奕璇、齐孟翰四、助理研究员(3人)商雯、钟子健、陈栋鑫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对上述拟聘任人员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 联系人:张宁,电话: 58139498,人事组织处办公室,图书馆S407)。上海建桥学院人事组织处2020年7月6日
2020.07.06
关于2020年拟申报新专业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上海建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和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1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评审工作,经校学术委员评审、校长办公例会讨论,本年度我校拟申报人工智能等三个新专业,具体见下表。现将拟申报新专业进行公示。序号专业名称1人工智能2时尚传播3养老服务管理公示期为7天(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6日)。如对拟申报专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联 系 人:赵倩联系电话:68135011 电子邮箱:17026@gench.edun.cn附件:1.人工智能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专业论证报告2.时尚传播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专业论证报告3.养老服务管理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专业论证报告教务处2020年6月30日
2020.06.30
关于《上海建桥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报告》《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得分表》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语委〔2017〕3号)的指示要求,经2020年6月1日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对《上海建桥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报告》和《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得分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来访。联系部门:教务处;联系地址:学生事务中心306;联系人:周荣玲;联系电话:58137863。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自查报告.docx 2.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自查表.docx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2020年6月22日
2020.06.22
“我为规划献一策”意见建议征集
全体师生、校友: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参与度,实现“开门编制规划,凝聚发展共识,共绘发展蓝图”的目标,使“十四五”规划成为引领学校未来5年发展的行动纲领,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为规划献一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0年5月25日-2020年10月31日二、活动内容广大师生、校友可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从党建工作、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文化建设、智慧校园建设、产教融合、教学改革、机制创新等诸多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三、参与方式参与人可通过访问学校主页www.gench.edu.cn,在“互动交流”栏目或点击首页浮动图标填写提交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四、奖励学校将从广大师生、校友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中评选10条金点子,给予一定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5月25日
2020.05.27
上海建桥学院与沃恩航空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9年度自评报告公示
根据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的总体要求,现对“上海建桥学院与美国沃恩航空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2019年度自评报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链接: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37978公示时间:2020年5月1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校对外交流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1-68191299上海建桥学院对外交流办公室2020年5月1日
2020.05.01
2019年清云奖、教职工雷锋奖、优秀系主任、优秀教学奖、优秀辅导员获奖名单公示
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19年清云奖、教职工雷锋奖、优秀系主任、优秀教学奖、优秀辅导员获奖名单如下,现予公示:一、2019年度清云奖(10人)序号学院(部门)姓名1人事组织处施荣瑜2艺术设计学院徐巍3教务处周荣玲4商学院尹卫华5机电学院张迪6珠宝学院陈征7职业技术学院潘明芸8信息技术学院石潇9体育教学部王慧10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可可二、2019年度教职工雷锋奖(3人)序号学院(部门)姓名1商学院陈传宝2机电学院潘铭杰3教育服务公司闾邱凤仙三、2019年度优秀系主任(10人)序号学院姓名1信息技术学院王磊2艺术设计学院汤美娜3商学院李培4机电学院张迪5体育教学部刘彬6新闻传播学院张建民7信息技术学院展召敏8外国语学院刘潇滢9珠宝学院李亭雨10职业技术学院詹文娴四、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25人)序号学院姓名1机电学院史君2新闻传播学院刘晓3艺术设计学院罗咪4外国语学院孔辉5外国语学院刘海洋6商学院高枫7马克思主义学院蒋成凤8体育教学部刘彬9珠宝学院杨天畅10信息技术学院陈苏婷11商学院张江12信息技术学院张贝贝13信息技术学院高夏14学前教育系肖晶15外国语学院唐娜1
2020.01.07
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教学质量一流、校园环境一流、校园文化一流的新时代、现代化、国际化民办大学,全面改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校园文化底蕴和内涵建设不断丰富,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繁荣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校园文化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把“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立德树人”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作为开展一切校园文化活动的根本要求。要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准确把握好校园文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要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用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师生、带动师生。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之中,体现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鼓励师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
2019.12.18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操作方案、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20191216讨论稿)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受聘专业技术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学校制定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受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聘任原则。四、坚持一致性原则,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与其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学科一致或紧密相关。五、本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所占比例不超过同类公办高校的比例。第二章 聘任系列聘任系列为:高等学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研究等系列。第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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