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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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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2023-2024学年)
2024-10-09
SJQU-WI-JW-607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
2024-10-01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4〕11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规〔2024〕3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1)的规定。摘录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在同学年获
2024-09-30
关于做好新一轮综合改革部门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4〕5号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发挥民办高校体制机制的灵活性,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模式,增强部门服务效能,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开启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一流民办大学建设新征程,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同意,现开展新一轮综合改革机构调整工作。本轮机构改革的原则是:遵循“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强化职责、转型赋能”,逐步调整并适应当前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行政部门机构设置体系,优化管理机构设置,转变管理部门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具体安排为:一、机构设置调整1.学校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分设,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将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品牌传播、校园文化、形象建设等相关职能整合进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2.综合档案室不再隶属于学校办公室,将档案管理、校史编撰等职能整体并入图书馆。图书馆优化目标和运行模式,发挥专业优势,向精准性、服务性的教育教学和学生服务功能职能转变。3.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计算中心不再隶属于教务处,相关功能整合后,并入信息化办公室,其中计算中心部分实践教学人员转至信息技术学院。信息化办公室进一步聚焦数字化转型任务,
2024-09-30
关于做好2025年全面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财〔2024〕1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为切实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年度预算编制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22〕16号)和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预算编制流程1.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部门、学院按照学校组织核定的本单位2025年度工作绩效目标,先编制线下2025年部门/学院预算(execl版本),汇总上报至预算管理委员会。第二阶段:由预算管理委会组织2025年预算编制研讨专项小组,请预算相关的职能处室参与其中,对各单位提报的2025年预算初稿进行讨论与评估,并给出调整要求,再发送各单位进行预算调整编制,以此经过二轮调整后,基本拟定全校2025全年预算初稿;第三阶段:汇总完成全校年度预算初稿后,由校长组织提出,经党委会研究讨论,上报学校董事会审批;第四阶段: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财务处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预算数据,向各部门发布预算结果通知,并请各部门通过易快报系统完成线上填报。2.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线下编制工作,填报电子表单《
2024-09-30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上海建桥学院产教融合推进大会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的重大意义,大力发扬敢为人先、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精神,主动跨前一步,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落实。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9月29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行动方案产教深度融合是应用型大学的基本特征,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师生创新创业、集聚优质办学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服务地方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是学校对应用技术大学的再认识,是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再深化,是事关学校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学校中长期发展的重大任务。建设产教融合型大学,既有一定的基础,又有良好的环境,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发扬建桥敢为人先、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精神,充分发挥建桥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体制机制优势,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心,以全新的姿态在产教融合发展之路上带头突破率先突围。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24-09-29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4〕10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上海市教委 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6号)以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有关规定,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8人(其中专科2人),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30人,共计名额58人,奖励金额均为每人8000元。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2)、《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2024-09-27
关于公布2024年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4〕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沪建桥院人〔2023〕10号),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投票通过,现将2024年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一)教学型教授(2人)蒋中云、王海燕(二)教学科研型教授(3人)尚斌、张娜娜、刘衔宇(三)科研型教授(2人)Syed Ahtsham Ali、郑光远(四)教学型副教授(5人)高枫、张文青、梁艳(机电学院)、戴智明、童年(五)教学科研型副教授(10人)王丽、王娟、徐洁、任焕梅、黄平、张慧慧、李蓓蓓、朱玉、杨天畅、韩娜娜(六)科研型副教授(2人)李迪、梁艳(商学院)(七)副教授(学生思政)(1人)张晓寅(八)讲师(33人)张冰冰、张刚社、伍莉、杨孟杨、叶媛媛、赵婉琦、席亚凤、方璐、钱孝铭、陈宇凡、靳雅丽、曾潇、丁易、刘慧慧、王静静、江梦婷、陈晓丹、刘瑾依、张景云、李苗、郑琳、李康丽、李艳妮、廖艺晗、李彤、顾建忠、施艳、胡虹、王培雨、马文心、谢丹萍、车蕴琪、马如(九)助理研究员(15人)余丹、刘畅、陶珺瑀、刘沛雨、赵艳秋、邓宇、王晗、张文静、李楚楚、徐钰、张梦媛、梁婧、
2024-09-26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3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SJQU-WI-KY-005(A3)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4年9月27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9月26日
2024-09-26
关于表彰2024年“卓越建桥奖”的决定
沪建桥院人〔2024〕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卓越建桥奖实施管理办法》(SJQU-WI-RS-043),为弘扬教育家精神,支持和吸引教师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勤学笃行,乐教爱生,现决定对赖碧云等19名在上海建桥学院工作满20周年的教职工颁发“卓越建桥奖”,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工作激情,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二十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立足实际、迎难而上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牢记使命、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勤于实践、恪尽职守的爱岗敬业精神,以更加坚强的信念,更加深入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9月9日附件2024年“卓越建桥奖”获得者名单(按工号排序)序 号所在学院(部门)工 号姓 名1商学院04006赖碧云2图书馆04008叶赛丹3商学院04009尹卫华4商学院04010吴晓惠5机电学院04020魏苏宁6学生处04027窦红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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