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欢迎
在校生
教职工
校友
考生(准新生)
求职应聘
访客入校
图书馆
校内登录
EN
关于我们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办学沿革
所获荣誉
统计公报
信息公开
领导团队
决策机构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二级学院
职能和业务部门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可持续发展
学校章程
学术科研
合作交流
机构设置
二级学院
职能和业务部门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教育教学
本科生教育
专科生教育
专业硕士联合培养
留学生教育
继续教育
建桥融高
学术科研
研究机构
学术交流
学术期刊
合作交流
产教融合
国际、港澳台交流
招生就业
招生
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
历年分数
录取查询
报考指南
报名系统
智能问答
招生类型
就业
就业案例
就业动态
就业指导
招聘信息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公开事项
首页
公开事项
最新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栏目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年报
热点栏目
最新公开信息
关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29号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目的面向全体教职工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让广大教职工明师德要求、强“四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二、教育内容(一)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以赤诚
2021-07-02
关于表彰“学习强国”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
沪建桥院委〔2021〕26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线以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安排,精心推动落实,在推广运用的速度、广度、热度上下功夫、求实效。全校逐渐形成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的良好氛围。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师生学习热情,经校党委研究,评选出吴国政等10名同志为“学习标兵”,章连英等10名同志为“学习之星”,施红霞等10名同志为“学习积极分子”,信息技术学院党委、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为“学习强国”先进集体。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学习,再创佳绩。希望广大师生以先进为榜样,加强学习,自觉把学习活动变成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内一流民办高校作出更大贡献。附件: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学习之星”、“学习积极分子”、先进集体名单.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30日
2021-06-30
关于设立党委保卫工作部及杨真真、傅佳喆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28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经2021年第5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杨真真同志任党委保卫工作部部长;傅佳喆同志任党委保卫工作部副部长;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30日
2021-06-30
关于黄晓星、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27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经2021年第5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黄晓星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陈静同志任党委专职组织员(按中层干部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30日
2021-06-30
2021年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招生咨询电话:021-58137880、021-68130020、021-68130021咨询信箱:zsb@gench.edu.cn网上咨询:点击此处进入自动问答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邮政编码:201306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护城环路1111号学生事务中心一楼招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1-58137877、021-58139599监督举报邮箱:jw@gench.edu.cn
2021-06-29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6-29
珠宝学院校友会上海分会(筹)召开工作会议
2021-06-29
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1〕15号各二级学院,各实验中心: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SJQU-WI-JW-911)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SJQU-WI-JW-912),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自查1.自查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2.自查内容(1)对上次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回头看”,自查整改完成情况。(2)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节选)检查要点,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其他相关安全工作事宜等方面进行自查,学院组织督查。3.自查完成时间各实验中心应于6月16日前完成各实验室自查,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3
2021-06-24
关于杨茉、马莹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1〕1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1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杨茉任教务处处长。马莹任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22日
2021-06-22
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执行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1〕1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稳步有效推进学校“十四五”期间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各相关目标任务予以分解(具体情况见附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全面顺利实施的特殊重要意义,明确实施责任,密切协作配合,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跟踪分析,狠抓规划落实,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提高规划执行和实施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各项工作与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相一致,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此通知。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解表.docx 2.上海建桥学院“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关键指标和主要举措分解表.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22日
2021-06-22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3243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85
/
325
跳转到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