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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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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第二次管考工作的通知
质量发〔2021〕2号各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第二次管考定于2021年9月24日(周五)上午9:00—11:30在图书馆M612会议室举行。本次管考将继续使用“卓越建桥计划管考系统”(以下简称“管考系统”)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 9月8日—21日,填报打印:1.即日起,各部门下载附件并填写2021年9月《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准备好支撑材料;2.9月15日起,“管考系统”开放,各部门在系统里填报《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上传支撑材料;3.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填写好的《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将该表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iso@gench.edu.cn。由于“管考系统”仍在试用阶段,为确保本次管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仍需配合完成线下电子表单填写和线上系统填报的相关操作。待系统稳定运行后,各部门将可直接通过线上系统填报和输出打印。第二阶段:9月22日—23日,统计分析:9月22日起,“管考系统”停止数据录入,规划与质量办公室对管考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补充要求:为进一步推进2020年度管理评审输出项的落实,本次管考增加对2020年度管
2021-09-09
关于表彰2021年“卓越建桥奖”的决定
根据《卓越建桥奖实施管理办法》(SJQU-WI-RS-043),为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自豪感和责任感,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热爱人才培养,献身教育事业,忠诚建桥发展,现决定对葛蓓民等11位在上海建桥学院工作满20周年的教职工颁发“卓越建桥奖”,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工作激情,为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20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立足实际、迎难而上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牢记使命、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勤于实践、恪尽职守的爱岗敬业精神,以更加坚强的信念,更加深入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附件:2021年“卓越建桥奖”获得者名单.doc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9月8日
2021-09-08
关于朱逸任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1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朱逸任科研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9月8日
2021-09-08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实施办法》SJQU-WI-XS-001(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1年9月8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1年9月8日
2021-09-08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SJQU-WI-XS-003(A2))》,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缓交学费等各项资助的学生。二、认定原则与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为副组长,学院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与审核学院的认定工作。各班级应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三
2021-09-07
关于校内电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止校内道路交通事故及火灾隐患,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公传发〔2017〕941号)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电动车充电、停放以及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电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对象本通告中所指的限行车辆包括校园内无工作通行证的全部非机动电动车辆(含所有学生、教职工车辆),具体类别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等非机动电动车辆(以下统称“电动车”)。二、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三、限行范围全校范围内限制电动车通行。四、停放、充电规定1.所有电动车必须有序停放在有“电动车指定停放点”标识的指定停车区域(暂定北门内两侧及西门外),严禁乱停乱放和堵塞消防通道。2.所有电动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充电(暂定北门内两侧及西门外),严禁在室内充电和私接电线充电等违规行为。3.对于违规停放、充电与行驶的车辆和人员由相关部门实施相应的挪车、锁车、扣车处理和校纪校规处分。五、工作用电动车因保障
2021-09-03
关于校内电动车限行的通告
2021-09-03
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各省市本专科录取分数情况统计
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各省市本科录取分数情况统计 省市文科/选考不限/历史理科/选考物理 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省控线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省控线 上海(1)/430419.3411400 上海(2)451427.3416400/ 上海(3)/430411401400 上海艺术449.8429.6421.61/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 上海艺术单列421.28414.9411.28/ 河北见下表454见下表412 山西500410.1381393416357.5338343 内蒙442424.5406392394342.6317301 辽宁见下表456见下表336 吉林437401.6386335411369.6343305 黑龙江427407.8401354395347.8338280 江苏524488.7480476505476.8464417 江苏艺术474448.7432/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浙江见下表495见下表495 浙江艺术/投档成绩=(总分2+
2021-09-02
关于2021级新生领取教材的通知
2021-09-02
关于聘任夏雪等136名毕业生担任2021届校友召集人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为进一步加强毕业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校友动态信息,促进校友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推荐,校友总会同意,现聘任夏雪等136名毕业生担任2021届校友召集人。附件:2021届上海建桥学院校友会校友召集人名单.docx上海建桥学院校友会2021年6月18日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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