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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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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6号)精神,经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讨论研究,拟推荐我校以下四个单位申报教育部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1.上海建桥学院党委拟申报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2.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党委拟申报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第一教工党支部和上海建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第三党支部拟申报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对上述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联系部门:人事组织处;联系地址:图书馆四楼S412室;联系电话:58137877;联系人:陈静。上海建桥学院党委组织部2021年11月15日
2021-11-15
关于举办首届“学风节”活动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1〕1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优良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着力塑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环境,积极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学习目标,强化学习主体意识,规范学习行为,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第一线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决定举办首届“学风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活动目的优良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着力塑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环境,积极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学习目标,强化学习主体意识,规范学习行为,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第一线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决定举办首届“学风节”。二、活动主题以生为本、以学为本三、活动内容1.一次大讨论、大调研、学情分析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学风建设思想大讨论和学风建设实际情况大调研。以学院为单位,对学生的学情进行全面分析。学工部对讨论、调研和学情分析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2.两类成果展示充分挖掘学工部牵头设立的学风建设项目的成果,形成学风建设
2021-11-15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工作人员借用钥匙登记表》《学生社区家长来访记录表》《假期留宿申请表》《假期留宿安全承诺书》《上海建桥学院入住调寝手续单》《物业服务中心交接班记录》《社区学生晚归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夜间巡视情况记录》《学生住宿安全承诺书》《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学生走读安全保证书》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1〕5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工作人员借用钥匙登记表》SJQU-QR-XB-519(A2)《学生社区家长来访记录表》SJQU-QR-XB-520(A2)《假期留宿申请表》SJQU-QR-XB-521(A2)《假期留宿安全承诺书》SJQU-QR-XB-522(A2)《上海建桥学院入住调寝手续单》SJQU-QR-XB-523(A2)《物业服务中心交接班记录》SJQU-QR-XB-525(A2)《社区学生晚归记录》SJQU-QR-XB-527(A2)《物业服务中心夜间巡视情况记录》SJQU-QR-XB-528(A2)《学生住宿安全承诺书》SJQU-QR-XB-529(A2)《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SJQU-QR-XB-530(A2)《学生走读安全保证书》SJQU-QR-XB-531(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1年11月1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1年11月15日
2021-11-15
关于11月16日教职工通勤进校班车临时调整运行时间的通知
2021-11-14
上海建桥学院召开“2021绩效奖励”专题教代会
11月11日下午,在校图书馆M617举行了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2021绩效奖励”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绩效奖金(新增)的实施方案》。 大会听取了组织人事处张宁处长解读《上海建桥学院2021绩效奖金(新增)实施方案》和《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主体变更的说明;听取了朱瑞庭校长关于实施本次绩效奖金发放办法的举措初衷和重要意义的讲话。本次绩效奖金奖励额度是历年来最大的,奖励方案较以往历年工资增加普惠制有很大的改变和创新,充分体现了根据贡献大小拉开差距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方案》进行了表决,代表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投下了自己郑重的一票。这是我校民主管理建设的进步,是教代表参政议政的权益充分落地落实。也是我校董事会、校党政班子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民意、虚心听取教代表意见的重要举措。经大会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上海建桥学院2021绩效奖金(新增)实施方案》以赞成票75%的投票结果获得通过。后续各学院各部门将根据《上海建桥学院2021绩效奖金(新增)实施方案》落实各自的绩效奖励实施办法。希望
2021-11-12
关于处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休学逾期和未毕业学生学籍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1〕21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学校定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休学已经超过两年仍未复学的学生进行学籍清退。并对尚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往届生进行学业督促和学籍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依据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2.《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A4)5.1.3本科生的基准学习年限为4年,专科生为3年,专升本学生2年。本科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年,不得超过六年(含休学)。专科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2年,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专升本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得超过4年(含休学)。3.《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A4)5.12.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①学业成绩未
2021-11-12
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1〕1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A2)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1〕8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授予机制B18-4班等38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张浩等534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刘凡等1255名学生“优秀学生”称号;授予谷飞月等32名学生“卓越奖学金”;授予李世伟等272名学生“特等奖学金”;授予李致远等337名学生“一等奖学金”;授予刘凡等1187名学生“二等奖学金”;授予严文杰等2614名学生“三等奖学金”。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班级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班级和同学学习先进,努力营造优良校风学风,为报效祖国和个人成才奠定良好基础。附件: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名单.doc上海建桥学院20
2021-11-12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宿舍设施设备确认登记表》《学生退宿设施清查单》《学生社区代办事项委托书》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1〕5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 《宿舍设施设备确认登记表》SJQU-QR-XB-540(A0)《学生退宿设施清查单》SJQU-QR-XB-541(A0)《学生社区代办事项委托书》SJQU-QR-XB-542(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1年11月12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1年11月12日
2021-11-12
关于做好二级单位收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1〕1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加强校内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各二级单位规范履职、及时处理公务,确保学校相关决策部署得到有效传达、校内各重要文件精神得以贯彻落实,维护学校公文的严肃性和重要地位,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按照《上海建桥学院公文处理管理办法》(SJQU-WI-XB-002),现将做好二级单位收文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二级单位要不断加强文秘工作能力,各学院要发挥好内设办公室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内勤办文协调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健全公文收文办理制度。1.以下校内公文必须办理收文:(1)上海建桥学院文件、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文件、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2)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上海建桥学院党委会纪要。(3)其他由学校领导签发,盖有学校公章和党委印章的正式文件。2.以下校内公文应当办理收文:(1)各职能、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各部门的正式文件;(2)各二级单位相互往来的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是指:盖印章、编文号、有部门文件发文标识即红头,或通过OA系统发送的不盖章文件);(3)
2021-11-11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学生社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1〕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学生社区管理办法》SJQU-WI-XB-508(B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1年11月1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1年11月11日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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