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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建桥学院俊雅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11-0910

沪建桥院教〔2025〕26号

各二级学院(系):

为满足品学兼优学生在职业技能培养、国际视野拓展以及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卓越创新人才培养路径,经2025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特实施俊雅人才培养计划(见附件),现将配套管理办法印发给大家。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11月9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俊雅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精神,构筑我校“立德树人”系统工程,完善“五育并举”“三全育人”格局,践行我校“为学生建成才之桥、为社会建育人之桥”办学使命,满足品学兼优学生在职业技能培养、国际视野拓展以及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增强学生的职业发展潜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卓越创新人才培养路径,特实施俊雅人才培养计划。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在校学生。

 

3.定义

“俊雅人才培养计划”涵盖各类长期或短期的卓越创新人才培养,特征是独立设班、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设置专门管理人员,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充分保障教学资源,充分满足学生的全方位发展需求。目前包括“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简称“试点班”)与“启航人才班”(简称“启航班”)两种模式。

 

4.职责

俊雅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和二级学院协同管理。学校为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编制预算,确保经费充足,制定完善的激励学生制度,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学术成果奖励等。

学校成立“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和产教融合工作的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暂时挂靠教务处。

4.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各类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制定,包括政策制定、设置审议、资源配置、重点工作规划,以及研究讨论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等工作。

4.2二级学院职责

负责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日常管理和教学组织工作,包括制定个性化的管理制度、负责与联合培养的企业对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教学实施、监督反馈指导、实施效果评价等。

4.3“俊雅人才培养计划”办公室职责

负责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预算编制、教学运行的协调与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年度考核,负责“启航班”的班主任选聘与日常教学管理。

4.4班主任职责

“俊雅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班主任”制度,项目中的每个班级设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学业指导和专业指导,同时配合辅导员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和学生事务的协调处理。班主任从我校自有教师中进行选拔,班主任工作纳入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并发放一定的工作津贴。

 

5.管理内容

5.1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

重点聚焦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匹配国家重大战略以及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发展需求为培养目标。

5.1.2“试点班”从大一进校后进行二次招生,单独编班,项目贯穿大学四年时间。

5.1.3“试点班”执行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聚焦产教融合、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大力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依托试点班培养方案,探索微专业建设。

5.1.4“试点班”支持和鼓励协同培养的龙头企业实施冠名。

5.2启航人才班

5.2.1“启航班”主要聚焦成绩优异、有进一步学历提升意愿的在校本科生实施指导帮扶,落实我校优秀人才培养规划目标,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带动学风长期稳定提升为目标。

5.2.2“启航班”以常设虚拟班的形式进行组织,根据国内学历提升和国外留学两种情况分别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5.2.3“启航班”招生从本科大三、大四的学生中招生,从全校范围内选拔品德优良、学业优异的学生进入启航班,利用课外、假期时间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5.2.4“启航班”的课程包括基础课程的强化提升以及文化艺术素养、组织交际能力、国际视野等综合素养的培养等特色教学与实践活动。

5.3项目设置与管理

5.3.1“试点班”实行立项申报制。原则上主要面向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等。“试点班”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申报和管理,由“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审批和年度考核。

(1)“试点班”的设置程序

①申请设置“试点班”的二级学院应向“俊雅人才计划”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报告(含人才培养方案、建设方案、招生方案);②专家论证意见;③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②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阅。

③“俊雅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定位、“试点班”设置条件,对拟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④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试点班”正式开设。

(2)“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求

①培养目标

“试点班”培养具备扎实专业知识与跨学科知识,具备优秀创新素质的卓越人才。

②课程体系

通识课程依据人才培养目标,跨越学科界限,构建贯穿大学四年的通识课程体系。通识课程侧重于给学生以广泛的学术视野、多学科的思维方法、文理交融的文化影响,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识课程由二级学院、教育学院负责实施。

专业课程在教学方法上更强调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科整合能力等。各专业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各类卓越人才模块课程,以供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选择。

课程建设:在德、智、体、美、劳几个方面逐步建设3-5门的优质特色通识课程,每个“试点班”逐步建设3-5门优质特色专业课程。由学校立项,每个项目建设经费为2万元。通识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牵头建设,专业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建设。

课程教学:采用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坚持研究性学习、自主性学习、合作学习、案例教学、讨论教学等启发式教育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新性,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引导学生寻找自身的兴趣爱好,发挥自身特长。

(3)经费支持

学校对“试点班”根据工作目标设置专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相关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企业兼职教师费用、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等。二级学院也应积极争取合作企业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

(4)学生选拔与管理机制

“试点班”的学生选拔采取如下方式:①直接高考定向招生;②面向本学院在校一年级学生选拔。每个“试点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少于20人不开班。

“试点班”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因故无法达到“试点班”学习要求的,经个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退出“试点班”,原则上退回原专业的普通班学习。有额度时可以选拔同学科的优秀学生进入该班学习。

“试点班”学生选拔与管理工作由所属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学院应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报办公室备案。

(5)检查与评估

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试点班”实施成效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价。

学校建立“试点班”检查与评估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班级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班级做出停止招生乃至撤销班级的处理,并停止经费支持。

5.3.2“启航班”为常态化设置,每学期开展招生选拔工作。由“俊雅人才培养计划”办公室协同学生处负责日常管理,由“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年度考核。

(1)“启航人才班”教学服务内容

与国内知名机构合作提供雅思课程、考研公共课程的集中培训、冲刺辅导,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提升的方向需要,自主选择性上所需课程。

组织校内优秀教师与校外专家进行辅导答疑,讲解应试综合技巧与考试策略,解读国内考研政策与海外留学政策。

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支持二级学院在专业课层面为学生提供辅导。

(2)核心目标任务

海外升学:进入班级80%以上的同学申请获得QS排名400以内的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入学资格。

国内考研:进入班级80%以上学生通过初试,50%的学生考取国内高校研究生。

(3)招生对象与要求

大三或大四学生、不限专业。品学兼优,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学习自主性强,有刻苦钻研精神,有坚定的升学意向。

(4)保障与激励措施

①每个班安排固定的班主任,专门负责学生的学习与指导工作。

②提供固定的自习室供启航班学生使用。

③学校为入选启航人才班的学生在成功升学后颁发荣誉证书,并为其中的优秀学员设置奖励。

5.4俊雅人才计划”班主任管理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俊雅人才计划”各项目的班级管理,规范班主任工作,提高我校教育管理水平,优化人才培养环境,促进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

5.4.1班主任岗位要求与职责

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学业指导和专业指导,配合辅导员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和学生事务的协调处理。班主任要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道德素质、文化素养,指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班主任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①与系主任沟通联动做好课程安排,辅导安排等教学活动;②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建设与学风建设工作,增强班级凝聚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营造优良班风学风;③组织各类学术活动、社会实践;④做好与学生辅导员的沟通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学习、生活、心理状态。

班主任原则上只带一个班级,从班级建立一直担任至学生毕业或项目结束为止,中间没有特殊情况不更换班主任。

5.4.2班主任的选聘程序与相关待遇

(1)原则上班主任须从自有教师中进行选拔,所学专业或教育、工作经历须与所带班级契合。

(2)院级项目的班主任由学院在内部进行公开选拔。校级项目的班主任由学生处、教务处联合在校内进行选拔。

(3)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可建立班主任人才库,通过选拔的教师,入库等候安排相应的班级。

(4)班主任工作纳入职称申报条件中的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5)班主任工作待遇另行规定。

5.4.3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班主任的选聘部门应承担起班主任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为班主任履行职责提供各项必要的条件,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班主任工作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中“学生指导”部分考核。

班主任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部门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个人总结占20%,学生评议占40%,部门考核占40%。

(1)个人总结:每位班主任在年终写出工作总结,对本人所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价。

(2)学生评议:由所在班级所属部门或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各班学生以无记名方式对本班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评议。

(3)部门考核:由所在班级所属部门或相关二级学院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一位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三部分考核结果汇总。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再担任当前项目班级的班主任。

5.5其他类型的人才培养项目由牵头部门提出申请,由“俊雅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初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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