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期末考试将于近期举行,现将考试要求通知如下:

    1. 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清晰照片的校园卡或学生证或身份证、无照片证件视为无效)参加考试。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 除特殊要求和许可外,考试时学生只可携带允许使用的文具。带入考场的书包、教科书、作业本、笔记、电子字典、带存储功能计算器、稿纸及通讯工具等物品,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未按监考员指示将违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的,做违纪处理。

    3. 学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旷考处理(旷考没有补考资格);开考30分钟后至考试结束前10分钟之前可交卷离场,原则上学生在交卷前不能离开座位和考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上厕所。中途上厕所,应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其他时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不满120分钟考试除外)。

    4. 重修课程无如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考生应选择参加正常修读课程考试,并通过学校官网下载《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SJQU-QR-JW-409),按流程办理缓考手续,与2024102415:00前交至各所在学院院办,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不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无故旷考处理。

    5. 考生无故旷考,将取消补考资格。如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可通过学校官网下载《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SJQU-QR-JW-409),向所在学院申请,按流程办理缓考手续,与2023102415:00前交至各所在学院院办,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缓考手续。

    6. 考场信息2024102310:00后登录“上海建桥学院官网-信息门户-工作台-教务系统(新)-学生全部服务—考试-考试信息”中查看本次考试情况及考场,不在系统内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请在2024102415:00前联系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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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发布时间: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