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近期举行,现将考试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清晰照片的校园卡或学生证或身份证、无照片证件视为无效)参加考试。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除特殊要求和许可外,考试时学生只可携带允许使用的文具。带入考场的书包、教科书、作业本、笔记、电子字典、带存储功能计算器、稿纸及通讯工具等物品,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未按监考员指示将违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的,做违纪处理。

        3.学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旷考处理(旷考没有补考资格);开考30分钟后至考试结束前10分钟之前可交卷离场,原则上学生在交卷前不能离开座位和考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上厕所。中途上厕所,应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其他时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不满120分钟考试除外)。

        4.因重修课程无补考,如重修课程考试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考生应选择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通过学校官网下载《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SJQU-QR-JW-409),按流程办理缓考手续,于2023121915:00前交至各所在学院院办,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不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无故旷考处理。

        5.考生无故旷考,将取消补考资格。如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可通过学校官网下载《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SJQU-QR-JW-409),向所在学院申请,按流程办理缓考手续,与2023121915:00前交至各所在学院院办,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缓考手续。

        6.考场信息2023121315:00后登录“上海建桥学院官网-信息门户-工作台-教务系统(新)-学生全部服务—考试-考试信息”中查看本次考试情况及考场,不在系统内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请在2023122115:00前联系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咨询。


考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商学院

李老师

68191258

商院8-326

机电学院

李老师

58137974

机电5-418

新闻传播学院

曹老师

58137746

新闻2-208

信息技术学院

陈老师

68136768

信息7-212

外国语学院

石老师

58153189

外语9-226

艺术设计学院

周老师

58137181

艺术实训3-346

珠宝学院

李老师

68190288

珠宝2-216

职业技术学院

万老师

38128262

职院11-420

教育学院

赵老师

68198206

教育学院2-222

国际设计学院

丁老师

68134369

艺术4-429

国际教育学院

郑老师

50746468

艺术4-2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老师

58139491

马院2-110

健康学院

王老师

68192015

健管院1-245

教务处

郑老师

68130515

                             学生事务中心306




上海建桥学院 教务处

2023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