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单位印章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

 校办发〔2023〕2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印章管理办法》(SJQU-WI-XB-004),为做好二级单位各类印章的管理,加强对印章使用的监管,避免因印章管理和使用不当导致的各类问题,现对二级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内容

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及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本单位全部印章情况(印章内容、材质、养护和磨损情况、使用范围、保管人、审批人、使用记录)。

2.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规范用章流程。各印章使用前是否进行审批或登记,是否规范使用用印申请表或印章使用登记册。

3.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签名代字章的数量、种类、使用范围、使用规范。

4.是否有滥用印章、超范围使用印章和对外签署协议等突出问题。

5.印章的安全与日常管理,包括单位领导对印章使用的监管、存放、上锁以及印章的正确使用、保管条件、保养维护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1日至5月19日。

三、检查方

采取各学院、部门自查和校办调研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安排

1.各单位自查。即日起至4月28日为各学院、部门各类印章管理相关人员对照《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二级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自查情况表》开展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合理整改方案和必要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反馈。

2.校办调研督查。学校办公室将于5月8日起,结合各单位反馈的自查情况,对各单位分阶段开展印章使用与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等印章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查看印章管理使用是否规范、记录是否记载全面、印章是否由专人负责、是否采取安全措施保管等方面,对发现问题将重点对接整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各单位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办法》(SJQU-WI-XB-004)执行。及时梳理本单位印章使用与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自查自纠。

2.把握时间节点。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二级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自查情况表》并盖章,于4月28日前将材料交至学校办公室。

3.各学院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登记上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措施,加以整改。学校将持续加强对二级单位印章使用的监管,坚决规范好印章的日常使用。

4.因名称变更、机构撤销或其它原因已停止使用的印章,在这次检查中应及时交回学校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未经校办备案批准使用的印章。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二级单位印章使用与管理自查情况表.doc


学校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徐钰、李旭鹏;联系方式:58137788)


发布时间: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