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1〕3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以上三个文件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每年统一发放。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SJQU-QR-XS-062(A0)

《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SJQU-QR-XS-063(A0)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SJQU-QR-XS-064(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1年9月22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发布时间: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