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决定

沪建桥院科〔2021〕1号

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全校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科建设、专业学位点建设做出贡献。根据原《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SJQU-WI-KY-006)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部、系)统一申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第10次全体会议评定,并经2020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决定对我校教师在2020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再接再厉,立足本岗,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积极加入到科学研究工作之中,为学校的不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论文类).doc

      2.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著作类).doc

      3.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专利类).doc

      4.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软件著作权).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7月6日


发布时间:202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