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0〕3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SJQU-WI-JW-017(A1)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A4)

《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A2)

《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3)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0年9月2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发布时间: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