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党办〔2020〕1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二级单位党的委员会的通知》(沪建桥院委〔2019〕29号)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印章管理办法》(SJQU-WI-XB-004),即日起启用以下6个二级单位党委的印章: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建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机电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建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切实加强印章管理,明确专人做好日常用印的记录台账,明确书记是党组织印章保管使用的第一责任人。上述党组织原印章请交还党委办公室封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