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教授徐磊受邀参加“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第四届高峰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发起指导,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办,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承办,华东政法大学协办的第四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于2019年11月30日在上海举行。我校法学教授徐磊受邀参会,并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论坛上作《民办高校学生权利法律保障》主题发言。

徐磊从肖珈毅请求确认辽宁财贸学院不予恢复学籍违法并恢复学籍案(一审、二审),及王俊凯、向磊分别诉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行政处罚案提出问题,指出关于民办高校分类选择及管理、教师或学生权利纠纷与权益保障机制等问题具有高度的社会关注。在应然层面上,高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自主权,以及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民办学校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从实然性层面上看,民办高校学生主体受教育的自由和选择权、以及受教育的平等权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徐磊指出民办高校学生权利具有专题研究的意义,辨析了民办高校与学生的权利关系,阐述了民办高校学生权利的主要权能结构,强调无救济则无权利——应重视学生的权利救济权,并提出构建学生权利保障制度的初步设想。

本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总主题是构建更高公平更有质量教育的法治保障机制——建国七十周年教育法治的回顾与展望。论坛发言嘉宾就“更高公平更有质量教育的法治保障”、“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教育开放与国际合作”、”教育法学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及“教师惩戒权与依法治教”等五大专题展开深入探讨。

与会嘉宾有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长孙霄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轩福贞、上海财经大学校长蒋传海、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等,及教育学、法学知名专家,教育部教育立法基地负责人代表、上海教育立法基地负责人代表,上海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代表,媒体代表等。

发布时间: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