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19〕7号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精神,巩固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培养广大学生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营造积极向善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投入到弘扬雷锋精神的活动中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订《上海建桥学院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https://iso.gench.edu.cn/2019/0828/c5697a78915/page.psp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7月15日


发布时间:20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