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决定

沪建桥院科〔2019〕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校建成国内一流民办大学目标做出贡献。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SJQU-WI-KY-006)的规定,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名单,已经各二级学院统一申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定、并经2019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决定对我校教师在2018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再接再厉,立足本岗,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积极投入到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为学校的不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2018年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论文类).docx

      2.2018年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著作类).docx

      3.2018年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专利类).docx

      4.2018年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软件著作权).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4月25日

发布时间: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