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春季第2批学位、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使2017年(含之前)未按期毕业、延期在校学习的学生或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能够按期领取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2018320日前达到毕业或者学位审核条件的学生,请于320日前填写《SJQU-QR-JW-618(A0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iso.gench.edu.cn/e4/c7/c5691a58567/page.psp)并交于学院教学秘书;

二、各学院教学秘书请于321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申请学生的毕业审核和学生信息提交;

三、通过审核的本批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领取 时间:42-4日,地点:教务处 (需携带身份证及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注:延长学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者(本科2012年入学学生、专科2013年入学学生、专升本2014年入学学生),请务必在以上时间内提交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逾期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造成无法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上海建桥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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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