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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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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全面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实训基本条件,根据学校2023年实验实训室基本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在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校内外专家组评审意见,2023年第三批实验实训室基本建设项目经第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6个项目予以立项,现公布如下:序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1机电学院可编程控制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魏苏宁2商学院供应链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实验室新建项目李人晴3健康管理学院健康实训中心升级改造、扩建增容项目冀伟伟4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幼儿园模拟实训室(扩建)项目马嘉玉5信息技术学院数字作品展示空间及动作捕捉多功能实验室新建项目张贝贝6信息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场景综合实验室项目王磊请以上项目负责人及时与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沟通,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工作衔接,积极推进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确保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1月9日
2023-11-09
关于胡兆燕、陈海燕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3〕35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经2023年第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胡兆燕同志任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免去陈海燕同志的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的职务。特此通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3年11月8日
2023-11-08
关于做好校园一卡通退费工作的通知
后保发〔2023〕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因校园一卡通系统升级,学校已全面启用支付宝电子校园卡,消费功能升级为支付宝扫码或人脸识别,原校园一卡通系统已使用十年,设备及功能已不能满足学校发展,故计划逐步下线一卡通系统。2023年11月1日起,将正式取消校园卡支付功能,仅保留身份凭证和门禁相关功能。针对校园卡内存有金额的师生,可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校园卡至卡务中心根据以下流程,登记信息办理退费。一、卡内余额超过10元如卡内余额超过10元,师生需携带校园卡至卡务中心,核对银行卡号(默认为财务处提供的建行卡)和卡内余额后签字登记,每月月底,由财务根据当月登记完成分批退费。二、卡内余额低于10元如余额在0-10元,师生可直接凭卡至卡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卡内余额为负值若卡内余额为负值,必须充值补交至卡内余额为0元,方可至卡务中心办理卡片解冻手续,方可用于门禁、图书借阅等功能。针对已离职教工和已毕业学生,可选择本人回校办理或联系他人委托办理退费业务,具体问题可咨询卡务中心。(卡务中心联系人:吴琴华;电话:68191355)上海建桥学院后勤保卫处财务处信息化
2023-10-31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管理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审批表》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管理办法 》SJQU-WI-WB-009(A0) 《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审批表》SJQU-QR-WB-015(A0) 《上海建桥学院邀请国(境)外人士来访审批表》SJQU-QR-WB-016(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
2023-10-31
关于集中修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若干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7号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学校现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的安排,现对质量管理体系内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编制、与创新创业职能相关的文件,集中作如下修订:与创新创业职能相关的文件:编制部门由教务处(JW)、学生处(XS)调整为创新创业学院(CC),版本号加1(即原本A0,调整后为A1),三位数字的流水码保持不变。详见《创新创业学院编制的文件清单》(附件)。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
2023-10-30
关于新版物资申购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2023-10-27
关于开展2023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校训,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培养广大学生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营造积极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SJQU-WI-XS-049),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内容对一年来在全心全意为社会、学校、集体、他人服务和争做好人好事方面,以及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奉献、乐于付出的学生和团体进行表彰,为优秀学生颁发雷锋金、银、铜质奖章和获奖证书,为优秀团体颁发奖状。将他们的突出事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积极向善的校园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到弘扬雷锋精神的活动中来。二、评选名额(一)“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评选名额1.金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进行评选(一年级学生不包含在总数内);2.银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1%进行评选;3.铜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3%进行评选。由于2023级新生入校仅一个学期,在评选以上各类奖章时,应向高年级学生
2023-10-25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SJQU-QR-JW-007(A1)《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4)《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SJQU-QR-JW-629(A1)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2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
2023-10-24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凝练高水平教学成果,现启动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本次教学成果的评选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成果聚焦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引领性的理论创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系统性、原创性、先进性,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具有独创性、高质量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包括:1.在“双一流”建设及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成果。2.在专业建设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中,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3.在推进课程建设中,结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取得的综合改革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成果。4.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5.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领域方面取得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2023-10-24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填写工作是毕业生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4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鉴定工作原则毕业生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全面的原则,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鉴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二、毕业鉴定工作内容毕业生鉴定分毕业生自我鉴定、院系鉴定及学校意见共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一)自我鉴定方面毕业生认真回顾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实践情况,对个人表现作出全面鉴定,肯定成绩、直面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内容包括:1.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感恩奉献等方面的表现。2.在校期间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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