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欢迎
在读学生
教职员工
建桥校友
意向考生
求职应聘
社会公众
图书馆
工作台
EN
建桥概览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学校章程
决策机构
领导班子
校长
常务副校长
副校长
校长助理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办学沿革
学校大事记
统计公报
所获荣誉
机构设置
二级学院
商学院
机电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珠宝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职能和业务部门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教与学
本科生教育
专科生教育
专业硕士联合培养
留学生教育
继续教育
学术科研
研究机构
学术交流
学术期刊
合作交流
产教融合
国际、港澳台交流
招生就业
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非全日制及非学历教育招生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就业服务
公开事项
信息公开
公开事项
首页
公开事项
最新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栏目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年报
热点栏目
最新公开信息
2019年图书馆01期新书通报
2019-04-01
上海建桥学院与沃恩航空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8年度自评报告公示
根据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的总体要求,现对“上海建桥学院与美国沃恩航空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年度自评报告(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一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校对外交流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电话:68191299附件:2018年度上海建桥学院与美国沃恩航空科技大学合作项目自评报告.pdf上海建桥学院对外交流办公室2019年3月29日
2019-03-29
2019年上海建桥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成绩查询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3月29日8:30登录: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网-招生系统,进入“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考生姓名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于3月29日周五9:00-14:00来我校招生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126室)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复核试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加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得查阅试卷,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复核受理范围。三、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将于4月2日开始,我校将于4月2日在招生网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结果将于4月11日-4月17日在我校阳光招生网公示。四、录取和成分计算办法:1.高中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合成分=700+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2.三校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合成分=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019-03-28
关于江萍同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19〕6号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经2019年第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江萍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杨大亮同志的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特此通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19年3月27日
2019-03-27
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董事会(2015-2021年)
董事长周星增副董事长黄清云、郑祥展、蒋威宜董事潘迎捷、江彦桥、施银节、陈智永、张家钰朱瑞庭、陈伟秘书王邦永
2019-03-26
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整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19〕2号各学院、部门:根据国家2019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结合学校校历和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一、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含双休日),共3天。二、劳动节:4月28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星期一(4月29日)的教学安排。6月15日(星期六)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补4月30日。三、端午节:6月7日至9日放假(含双休日),共3天。四、相关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学院、部门要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和值班人员。做好安保等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各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表请在院内公布,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学校值班安排另行发布。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19年3月20日
2019-03-26
关于江萍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19〕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19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江萍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免去杨大亮的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19年3月25日
2019-03-26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19〕5号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docx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19年3月25日
2019-03-26
2019年上海建桥学院自主招生考试考场安排
2019-03-22
关于做好2019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19〕4号各学院、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校优秀毕业生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社区表现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良好;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5.原则上在校期间应获得过如下校级荣誉之一:清云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
2019-03-22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3135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64
/
314
跳转到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