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财〔2026〕1号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从严管控无票资金预付行为,有效防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风险,现就预付款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项目及日常业务款项统一实行见票付款管理模式。凡未按规定提前提供合规发票的,原则上不予办理预付款审批及支付业务。
请各部门提前对接合作单位,做好发票开具衔接工作,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办理各项财务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财务处
2026年 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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