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委〔2025〕38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校党委会研究,并报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批准,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通过,决定:
陈伟同志任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施红霞同志任工会常务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
臧立松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免去夏雨同志的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潘秀玲同志的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施红霞同志的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