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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SJQU-WI-JW-603(A0)》(http://iso.gench.edu.cn/e6/df/c5696a59103/page.psp),即日起启动一年级转专业工作,学生可按如下流程进行操作:1.学生根据个人爱好、自身条件以及“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人数、条件、考核方式一览表”(附件1),选择自己合适的专业;2.学生在1月11日之前填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SJQU-QR-JW-622(A0)》(下载路径:校园网首页-ISO浮动图标-搜索学生转专业),并将表格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各学院秘书联系方式如下:学院名称教学秘书联系电话办公地点艺术设计学院沈老师58137181艺术设计学院楼346新闻传播学院商老师58137746新闻传播学院楼208机电学院李老师58137974机电学院楼418信息技术学院阮老师58137769信息技术学院楼212珠宝学院沈老师68190288珠宝学院楼244国际设计学院谢老师68134369国际设计学院楼429商学院季老师68191258商学院楼326外国语学院杨老师58153189外国语学院楼226职业技术学院陈老师381
2018.12.26
关于毕业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毕业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申请递交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于每个学期第18周之前或下学期第2周前(2019年3月8日前,且不再延长办理时间)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交学院;所在学院学籍管理人员确认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申请修读课程学分情况并签字;财务处按照课程学分收取重修费用;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收存学生递交的《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办理学籍手续。《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下载路径:校园网首页-ISO浮动图标-搜索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期年限学生每学期选修学分上限35学分。二、重修选课已办理延长学籍的学生可申请自学+辅导方式或者插班(单独组班)方式进行重修,具体参照《课程重修管理办法SJQU-WI-JW-402》。一)申请自学+辅导的学生于开学1-3周在教务系统申请后,开课学院根据学生信息安排辅导教师并提交《自学+辅导重修课程开班申请表》。参加自学+辅导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辅导老师指定的辅导计划定时定点参加辅导,学校将加强对自学+辅导的监测和管理。二)申请插班(单独组班)的学生在开学第1-2周在教务系统进行插班(含单独组班)重修选课。学生可选
2018.12.25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计划安排表(改)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改).xlsx
2018.12.24
关于领取2018年普通话自费测准考证的通知
关于领取2018年普通话自费测准考证的通知.docx
2018.12.21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重要提示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特别提示.docx
2018.12.05
关于调整2018年普通话自费测测试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8年普通话自费测测试时间的通知.docx
2018.12.04
【西南片联合办学网】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辅修专业介绍及招生简章
2019年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181122.pdf2019年上师大辅修专业介绍.pdf
2018.12.03
第12周大学英语四级模拟考试安排表
第12周四级英语测验安排表.docx
2018.11.20
2018-2019第一学期第11周高数测验计划安排表(修改)
2018-2019第一学期第11周高数测验计划安排表(修改).docx
2018.11.14
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重要提示
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一级)重要提示.docx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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