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2018-2019学年)






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2018 - 2019学年)








学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申报类别 □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法定代表人周星增

主管领导 朱瑞庭

联 系 人 丁智华

联系方式 13301698689

填表日期 2019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


填表说明


  1. 本年度报告制表以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为依据,并选取主要内容形成“填写要点”,请根据填写要点逐项进行填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填写内容可以超出“填写要点”的范围。

  2. 请以简述的形式进行填写,并注意填写内容的量化、要素化,突出重点,避免空洞、宏观的长篇累牍,如报告校内规章制度及相关机制建设,应直接体现文件名称、文号及发文日期,并择要点及特点进行概述。

  3. 本年度报告制表涉及机制建设等部分内容为常规性填写栏目,学校在首次填写时应当逐项填写,在之后年度中可仅就本年度具体情况予以更新。

  4. 本表格可附页,对于表格内未尽事宜或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事项,学校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交。

  5. 教育行政部门可能根据学校填报情况要求学校提交补充支撑材料。

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供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具体内涵

填写内容及填写要点

1.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1.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 学校现行有效的章程于2015915日经核准。

  • 学校/□没有章程实施的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建桥学院章程实施工作方案》,

已设有/□未设 专门队伍推进章程实施工作。

  • 学校章程已经/□没有 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请注明公开方式: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全文公开)

1.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 请注明相关类别校内规章制度的数量,教育教学类(77)、资产财务类(16)、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39)、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61)、科研管理类(11)、后勤保障类(7)、安全管理类(20)、其他(44

  • 如有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上海建桥学院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沪建院办〔201618号)

1.3实施及保障机制

  •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全部形成/□已部分形成/□未形成 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其他(请注明: )等。

  • 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12件,修改67件,废止2件。(20189-20196月)

2.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2.1决策机制

  • 学校已经/□尚未 明确界定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已经/□尚未 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公办学校)党委会、(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议、校长办公会、其他(请注明:学术委员会 )议事规则。

  • 学校设有/□未设 校内“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请简要描述:《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管理办法》 SJQU-WI-XB-011A0)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调研征求意见、论证评估、讨论通过规则和监督追责的机制。

  • 学校重大决策前,已经/□尚未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 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已经/□尚未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

2.2二级管理

  • 学校实行/□不实行 校院(系)二级管理,已制定/□未制定 二级管理相关制度(请注明:《上海建桥学院关于两级管理工作职责划分的暂行办法》 沪建桥院办〔201112),已建立/□未建立 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应的议事规则(请注明:《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则(试行)》 沪建桥院办〔20171)。

  • 请简要描述二级学院(系)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及权利义务关系 :

《上海建桥学院章程》及《上海建桥学院关于两级管理工作职责划分的暂行办法》《质量手册》规定了学校与学院之间的管理权限的划分。学校主要权限是制定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质量标准,构建两级治理框架和宏观管理体系,通过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过程监督以及绩效考核对学院进行指导与管理。学院建立相对完整的包括党组织、行政班子、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在内的治理体系和决策制度。学院在财政预算、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领域享有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自主权。近年来,将学院建设作为学校事业发展与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在保障学校事业整体发展与明确的办学方向的前提下,包括学院编制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专业与学科发展、学生日常培养与管理等都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学校在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教学改革及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办法》《领导干部联系二级学院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学院权力。

2.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 学校已设有/□未设 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描述本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3次,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的职权: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学校“十三五”规划(建议)》)。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校长工作报告会》、《学校财务预决算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审议通过《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合同》《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协商暂行办法》);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提案工作报告》);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校级领导);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设立“校长接待日”、实施教代会提案建议常态化);

其他 教师座谈会(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力行使

  • 学校已设有/□未设 学术委员会。

  • 本校学术委员会由19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47%;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53%;青年教师占比5%;特邀委员0人;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不具有 行政职务。本学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

  • 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的有:

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本科专业设置和建设管理办法》-SJQU-WI-JW-001(A0)、《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SJQU-WI-KY-007(A0)、《科研管理办法 》-SJQU-WI-KY-001(A4));

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关于成立新时代雷锋精神研究中心的通知》(沪建桥院人〔20185号)、《关于设立新闻传播研究所的通知》(沪建院人〔20128号)、《关于设立国际商务研究中心的通知》(沪建院人〔20127号));

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SJQU-WI-KY-006(A2)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SJQU-WI-JW-011 (A0));

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SJQU-WI-JW-602(A1));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SJQU-WI-RS-011A0);

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学术道德管理办法》- SJQU-WI-KY-003(A0));

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学术委员会章程》- SJQU-WI-KY-009 (A0));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 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了评定的有:

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重大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奖励办法》SJQU-WI-JW-009、《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SJQU-WI-KY-006(A2)、《政府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奖励办法》SJQU-WI-JW-906 (A0));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客座教授登记表》、《伯乐奖管理办法》- SJQU-WI-RS-029A1);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SJQU-WI-KY-005(A0));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SJQU-WI-KY-008(A0))。

  •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预结算管理办法》-SJQU-WI-CW-007,《教学业务等五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SJQU-WI-CW-008,《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SJQU-WI-JW-003》,《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SJQU-WI-KY-005);

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科研管理办法 SJQU-WI-KY-001(A4)、重大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奖励办法 SJQU-WI-JW-009 (A3)、政府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SJQU-WI-JW-110(A1));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对外交流计划申报与审批办法》(SJQU-WI-WB-001(A0))、《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SJQU-WI-WB-002(A0))、《学生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SJQU-WI-WB-003(A1))、《赴境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SJQU-WI-JW-605 (A2));

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 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0起,裁决学术纠纷0起。

  • 如学校还设有其他学术权力组织,请参照上述方式描述组织名称、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2.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 学校设有 □(公办学校)理(董)事会,(民办学校)监事会等专门监督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组织等其他群众组织,□其他(请注明:上海建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请简要描述上述勾选机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监事会由举办者代表、党委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目前共有5名成员。主要负责对校董、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学院的经营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对校董及学院领导干部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他们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学院的计划、决策及实施进行监督等。2019年已召开监事会2次。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目前有主席1 名、专职副主席1 名;妇工委主任1名。工会自成立以来,坚持在学校党委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基本职能,把工会办成广大教职工喜爱的“教工之家”,同时在学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维权保障、文体活动等工作上有着突出成绩。本年度工会共召开教代会三次,收集提案37件,提案工作小组都认真进行了分析、处理,并得到了分管校领导、主办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反馈,做到了“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

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参与学校事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形式之一。学生代表由各行政班民主选举形成。在校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 审议权: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提案和报告;2 提案权:针对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汇集班级意见后提出提案;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权利;4 询问权:在审议提案和报告时,可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询问;5 表决权:对列入大会议程的事项进行表决。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学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 约见权:学代表有权依照程序约见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 提出罢免案权:针对学代会选举产生的相关人员在学代会临时会议上提出罢免案的权利;3 申诉权:学代表被罢免时可以进行申诉;4 参与决策咨询权: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决策咨询会议;5 建议意见权:对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上海建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经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登记批准,于201511月成立。基金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汇集社会各界资源,支持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通过奖励优秀师生,资助贫困学生、重点课题研究以及校园硬件基本建设、加强教育领域的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硬件设施建设,筹集并管理海内外各界朋友和校友捐赠的资金,凝聚各方兴教力量,支持社会服务领域不断追求卓越、造福社会。2018年全年实现总收入753004.01元,其中捐赠收入742796.02元。资助支出及专项支出合计716000元,,严格按照《慈善法》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不仅要关心经济困难的学生,还要关心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的学生,不让每一个学生掉队。

3.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3.1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 学校设有/□没有 主管依法治校的领导(请注明职务:校长),本年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讨涉及依法治校工作议题的次数:5次。

  • 学校本年度已将/□未将 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没有 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机制。

3.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 学校设有/□没有 专职法治工作岗位(请注明岗位名称: 法务 )及/或校内机构(请注明机构名称: 学校办公室 )。

  • 学校已有/□没有 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其他(请注明:信访投诉、学生申诉、人事争议调解 )

4.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4.1招生监督

  •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学校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小组,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投诉电话,请简要描述学校招生监督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和本学年成效。

学校于2018年成立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招生监察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政策,监察招生工作全过程,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制度,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积极配合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全程参与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对新生录取、入学、复试、资格认定等过程实施监察监督。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纪委书记任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接受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负责学校各类各层次的招生监察工作。监察事项具体包括

(一)开展招生章程制定和执行情况监察。督促招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制定《招生章程》,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开展考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监察。春季招生、自主招生、专升本招生以及“三校生”招生均为我校自主命题,督促招生管理部门制定考试命题、印题制卷、试卷保管、考试监考、阅卷评分、招生录取等环节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三)开展招生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监察。在命题前,由招生办公室与各位命题老师签订保密协议书,并在考试前,对所有参与考试的专家、考务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程序、纪律、技能等方面统一培训,监察工作小组需要确保保密工作的落实。

(四)开展招生考试过程中的情况监察。为保证考试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在各个招生考试面试环节,在面试考试过程中,监察工作小组在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指派),负责面试过程记录,统计、计算面试成绩。我校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场内安装视频监控、无线信号屏蔽、考场指令发布等装置设备,测试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监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

(五)开展招生录取过程回避制度执行情况监察。督促招生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回避的具体规定,所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都签订承诺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凡与考生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招生管理部门提出回避,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监察工作小组对在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多年来,我校未发生过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4.2教育教学情况

  • 学校设有/□没有 涉外或其他需经审批或需特殊资质的专业或项目,请就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说明。

上海建桥学院与美国沃恩航空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符合相关标准,具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批准书,且教育部每年都会入校审核一次项目进度状况。

  • 请描述学校内开展或者参与经营性培训活动的规则及情况。

《上海建桥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了经营性培训的范围、审批程序、经费使用等,2018年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2个,培训4117人次。

4.3科研管理

  •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科研管理办法》 SJQU-WI-KY-001(A4)已制定/□未制定 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科研管理办法》 SJQU-WI-KY-001(A4))、已建立/□未建立 学术评价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学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的管理办法》SJQU-WI-RS-012A0)、《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SJQU-WI-RS-011A0)、《学术道德管理办法》SJQU-WI-KY-003(A0))、已制定/□未制定 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请注明文件名称:《学术道德管理办法》SJQU-WI-KY-003(A0))。

4.4财务资产管理

  •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请注明文件名称:《缴费、退费管理办法 》- SJQU-WI-CW-003(A0)□已制定/□未制定 对外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食堂对外经营招标准则》、《店铺对外经营招标准则》)已制定/□未制定 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设备家具管理办法》 SJQU-WI-ZC-003A1)、《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和报失管理办法》 SJQU-WI-ZC-004A0)、《资产清查工作及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管理办法》SJQU-WI-ZC-005A0)、《公用房管理办法》 SJQU-WI-ZC-006(A0)、《财务管理制度》-SJQU-WI-CW-001已制定/□未制定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货币资金管理制度》-SJQU-WI-CW-002

4.5校务信息公开

  • 学校已设/□未设 负责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或岗位(请注明具体名称:学校办公室),已形成/□未形成 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SJQU-WI-XB-008 A0))

  • 请简要描述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网上公开,信息公开网(专栏)i.gench.edu.cn,学校坚持“及时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整合线上和线下的平台资源,以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数字化校园、各部门(学院)等网站集群为基础载体,以易班、微博、微信、移动校园APP、师生通气会等为创新载体,以广播台、宣传栏、校园电子屏幕等为补充载体,构建资源共享、功能各有侧重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坚持校长信箱、校领导和部门接待日、校领导联系学院等制度,回应师生员工关切问题)。

  • 学校已编制/□未编制 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

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

建章立制情况:学校章程、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教育教学: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师资队伍: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财务管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涉外事项: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5.1教师权益维护

  • 关于聘用,学校已建立/□未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民办学校已根据/□未根据 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请描述涉及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学校每三年与代表教职工的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根据《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集体合同》的规定,工资、奖金分配制度的制订、修改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按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双方协商确定当年教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使教职工工资收入逐步增加;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配偶陪产假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制度,教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学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制度,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劳动条件,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体检,体检费用不低于平均每人每年600元,该体检费用在学校福利费列支。发生教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出现严重危害教职工身体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应有工会参加。学校应依法为工伤人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学校工会应依法监督学校落实对工伤人员的赔偿和补助;教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非因工死亡,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学校及教职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学校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建立年金制度;校工会协助学校组织相关教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学校每年按时按规定发放教职工防暑降温费。学校建立教职工疗休养制度。教职工按规定享受由学校工会组织的两年一次2000元的疗休养标准,该疗休养费用在学校福利费列支;学校做好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所造成的特殊困难。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教师发展,学校已建立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其他(请注明: )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如有,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SJQU-WI-RS-011A0)、《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SJQU-WI-RS-005A2)、《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评选管理办法》 SJQU-WI-RS-019A0)、《优秀教学奖评选实施办法》 SJQU-WI-RS-020A0)、《优秀系主任评选管理办法》 SJQU-WI-RS-021A0)、《优秀辅导员评选管理办法》 SJQU-WI-RS-022(A1)、《师德建设管理办法》 SJQU-WI-RS-003A0)、《教职工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SJQU-WI-RS-039A0

  • 学校设有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 经过/□未经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其他救济机制(请注明: )及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5.2学生权益保障

  • 学校已设有/□未设 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请注明:学生申诉委员会)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没有 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不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不明确 处分的期限与后果。

  • 学校已设有/□未设 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请注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会权益部、学生事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办公室和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 学校已购买/□未购买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请注明:上海市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综合险),请描述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安全教育实施管理办法 》-SJQU-WI-XB-501 A0)、《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SJQU-WI-XB-502(A1)、 《校园治安及案件处置管理办法》- SJQU-WI-XB-503 A0)、《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SJQU-WI-XB-504 A0)、《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 SJQU-WI-XB-505 A0)、《校园防汛防台管理办法》- SJQU-WI-XB-506A0)、《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办法》 SJQU-WI-XB-507 A0)、《学生社区安全管理办法》- SJQU-WI-XB-508(A1)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SJQU-WI-XB-536(AO) ,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预有准备;属地为主,严密组织;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要求,平时注重教育和预演,加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应对危险和突发事件的行为习惯,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对人员疏散撤离的组织实施,人员编组、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组织指挥,防护措施,预案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和安排。


5.3纠纷解决机制

  • 请描述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及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

学校建立了学术委员会、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调解委员会、校工会、学代会权益部、信访办、法务等机构根据规定的范围、途径和规则受理及调解各类校内纠纷。如学生申诉委员会在受理学生申诉后,立即启动处理申诉的程序,围绕诉求,进行取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事情重大的组织听证会,最后由调解委员会委员进行合议作出处理决定。再如校学生会权益部作为学生代表大会下设学代表常任制的监督维护部门,负责学生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提案受理、座谈会组织、意见征集等日常工作,学生代表对于校内问题可直接以提案或口头提案的方式上交至权益部、线上全体学生代表群内也可反映问题,同时学生代表有权向职能部门直接进行问询或建议,和职能部门相应教师反映问题后,职能部门教师将把解决办法或结果反馈至学生代表。

  • 请描述本年度通过上述机制将纠纷有效化解于校内的主要成效、典型案例。

2019514日,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受理了申请人王老师的《工资复议申请》,申请人称,在准事假的条件下,申请人于20186月赴美国看望儿子。而所在学院在2018年年终考核时,根据201811月学校公布的《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2018年增加工资的实施细则》,将申请人事假情况列入“基本称职”等级。申请人认为,事假情况发生的时间在上述文件公布之后,是否对申请人适用,因而提起复议。收到申请后派员到学校人事处和机电学院了解情况,调取查看了申请人的《请假条》、20186月份的考勤记录、2018年的考核表及20181219日《机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并与申请人见面听取陈述,查明,申请人请假时限是201861日至2018622日,请假事由是到美国探望儿子,部门主管及学院领导签字同意。但申请人实际到岗上班时间为2018629日,2018625262728日四个正常工作日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机电学院党政会议认为申请人在汽车实验室改造搬迁之际因私请假,且在假期结束后没有按时到岗,有失一个部门负责人基本的工作职责和勤勉认真的工作态度,因此,在综合测评等级中给予申请人“基本称职”的考核结果。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调解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实质是对“基本称职”的考核结果有异议,请求复议。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离岗期间正值汽车实验室改造搬迁的关头,因私请假16天,且在假期结束后没有按时到岗,有四个工作日没有请假,属于旷工。鉴于申请人的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所在学院在经过正常的考核程序后,给申请人在2018年年终考核等级定性为“基本称职”并无不当。此复议决定送达申请人后,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1普法机制建设

  •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本校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已明确/□未明确 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请注明部门名称:学校办公室)。

6.2教职员工法律素养提升

  • 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的次数:3次。

  • 学校领导、法治骨干教师本年度参加/□不参加 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包括国家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1 ),省部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2),其他培训(请注明培训类型及人次数:38人 )。

  • 学校已建立/□未建立 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校内培训5次。

  • 请描述教职员工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与主要成效。

学校坚持常规的普法教育,利用固定的平台多层次地开展。学校领导班子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上海建桥学院章程》,专题研讨依法治校工作;教师通过新教师入职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班、辅导员培训班及每学期的务虚会学习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请律师进校开展专题法律讲座。我校是上海市民办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长期承担“民办高校学生事务法治化”的培训任务。我校教师及法务还积极参加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如为上海市新闻传媒业作系列讲座,2018419日,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大楼为150余名解放日报、文汇报、澎湃网等新记者作三小时“新闻侵权责任和预防”主题讲座;2018626日,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大楼东裙房为50余名上海市期刊社社长、主编作三小时“文创产业创新过程中的著作权问题”主旨演讲;2018918日,在上海图书馆为1000余名上海市期刊的媒体编辑作三小时“文创产业创新过程中的著作权问题” 主题讲座;20181231日,再次余上海市新闻出版大楼为100余名新入职记者作三小时“新闻侵权责任和预防”主题讲座等。

6.3学生普法教育

  • 请描述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次数与主要成效。

学生普法主要通过三条路径来实现:1.第一课堂:学生通过第一课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学习,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2.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学校以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为主要载体,发挥“第二课堂”的延伸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将法治精神外化为自觉行为,促进学生法律人格的初步形成。组织各类法治为主题的学术讲座,鼓励师生关注社会、法治,重视营造思辩文化氛围,广泛开展诚信教育,让学生感受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学校在新生入校后,对全体新生进行入学系列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学院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新生入校培训还安排了《学生手册》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学生处还组织法律辩论赛和知识竞赛等拓展和深化了法律知识,另外,学校还利用校园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法律知识,在每年的宪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等,常规的培训和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主要成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宣传普及,一方面使更多的学生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另一方面也使广大学生懂法守法,为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


7.其他

7.1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获奖情况

  • 请描述学校在本年度依法治校相关评比活动中获得的奖项,如法治教育精品项目、法治辩论赛、法治科研等奖励。

2010-2018年连续获得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

2018年学校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学校教师兼职法务徐磊教授为上海教育法学人才项目在全国教育领域开创先河,连续三年均成功申报该省部级项目。其作为唯一民办高校教师代表,应邀参加三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并于第二届高峰论坛上作主题发言;

2019年,我校吧被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2018年法制杯辩论赛上我校获优秀组织奖,学生黄文欣获最佳辩手;

2019年法制杯辩论赛我校学生黄文欣获最佳辩手。


7.2涉法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 请对本年度校内纠纷发生情况进行统计(相关纠纷指已经过校内或校外专门机构立案、建档的纠纷,勾选时以该纠纷最终解决的形式/阶段为准,并注明次数):□协商、和解解决( ),申诉解决(12),□诉讼解决( ),□仲裁解决( ),□调解解决( ),□本年度尚未解决( )。其中如涉及诉讼、仲裁解决的纠错率/败诉率为( )。

  • 请分别描述上述纠纷的依法处理情况。

2019514日,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依法处理了申请人王老师的工资复议申请,并作出了复议决定,此复议决定送达申请人后,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

20197月,学生申诉调解委员会受理了11名学生的处分申诉,并于201978日上午召开了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申诉调解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了学校办公室关于喻珍、于威威、刘梦圆、陆荫龙、姚钰萱、傅晨至、刘仪、吴世超、周天宇、戴佳燕、赵梦欣等11名学生的处分申诉汇报。会议采取听取学生事实陈述和分析讨论申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讨论结果:喻珍、于威威、刘梦圆、傅晨至、吴世超等5名同学作弊行为属实,故维持原处分判定。陆荫龙、刘仪、周天宇等3名同学违纪行为属实,故维持原处分判定。姚钰萱、戴佳燕等2名同学违纪行为属实,但因其行为无主观恶意,本人又主动向有关部门承认错误,建议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追究其行政处分。赵梦欣同学因作弊行为可能涉及开除学籍的处分,需上校长办公会讨论。经过学生申诉委员会复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作出了对8名学生维持原处分的复议决定和对3名学生撤销原决定的复查决定,11名学生均接受了复议决定


7.3.学校依法治校的本年度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我校按照上海市教委有关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主题,以“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为指针,建立了治理结构体系、规章制度体系、质量运行体系、民主监督体系和文化建设体系,推进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全校范围形成了浓厚的依法治校工作氛围,全校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校成为自觉行为和常态,创建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建立完善了治理结构体系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校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管理模式由行政主导向行政学术协商决策转变,体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协调与相互支撑,明确落实校长、党委的职权,充分发挥教授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构建结构合理、运行规范的董事会

学校董事会分别由举办方、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每年春秋两次召开董事会,听取校长关于学校工作的情况报告,对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则是每会必议。董事会还专门组建了决策咨询委员会,定期听取专家对学校教育教学各方面建设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还专门邀请了学生代表列席。

2.建立了简洁高效的行政组织管理体系

为了切实落实校长负责制,激发基层办学活力,提升管理效率和办学质量,学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2017年实行大部制,精简了职能部门,由原来的13个职能部门精简到9个部门,增加了质量与规划办公室,现共有十个部门,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职能部门主要发挥规划、指导、监督、服务的作用,二级学院是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保障的主体。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职责分工根据《两级管理工作职责划分管理办法》来实施。

3.完善学术机构,落实学术权力

以章程为依据,修订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规范。学术委员会与学校成立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课程审核委员”三个专业委员会,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重大方针的智库,审议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包括课程、实验实训基地、现代教育技术、教材等建设项目,评审学校的教学改革项目和优秀教学成果等。同时,各二级学院也设有院级“教学工作委员会”“课程审核委员”等,负责本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决策等相关工作。完善的组织结构切实保障了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4.建立依法治校管理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校长办公室设置法务室,负责处理涉法事务,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学校聘请了校内法学教授、兼职律师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咨询、工会活动、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和学生申诉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学校每年还聘请临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学校师生进行法律培训和咨询。

5. 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健全师生权利救济制度

成立了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和学生申诉调解委员会,落实教师和学生申诉管理规定,规范申诉程序,充分发挥申诉委员会的作用,师生表达利益诉求或申诉的渠道畅通,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

以章程为基石,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梳理和完善制度体系。

1.章程建设卓有成效

早在2000年学校创建之初,我校就制定了《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到2006年,我校由“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上海建桥学院”并逐步发展为以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的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章程也作了进一步修订。2015年,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的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校迅速启动章程修订和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章程起草工作组,在原有章程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及章程建设新的要求,深入调研,数易其稿,完成《上海建桥学院章程》初稿的撰写。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校内召开多次讨论会、征求包括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的意见,校长办公会审议,最后通过学校董事会审定等程序,于 2015915日经上海市教委核准,并于 20159月正式发布施行。

我校章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现有法律法规对大学办学自主权和内部治理的相关规定,吸收了对民办高校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充分吸纳各类建议,广泛发扬民主、集中民智,使章程建设成为达成学校发展共识的过程,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章程》明确了我校“举办应用型本科为主的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建设有特色的、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多科性民办高校”的办学目标;明确了“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的建设思路,为推进依法治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

2013年以来,学校对2006年专升本以来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筛选、整理、分类和归口,对不适应管理需要的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先后修订文件86份,废止文件67份。2017年,我校根据修正后的章程和建立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依照《上海建桥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ISO9000关于《文件管理规定》规定的流程,对2013年至20179月制订的校内制度性文件进行分类并编印成册并纳入ISO文件体系进行管控。规章制度汇编涵盖了教学、科研、党建、人事、学生、资产、财务、后勤保障等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较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校办、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均印发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编印了《教师手册》和《学生手册》,方便了师生员工了解相关规定。

(三)建立全面可持续的运行体系

徒法不足以自行,单有制度体系不能有效严格管理,还要有一套严密科学的运行体系。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2017年学校启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定“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的质量方针,把本科人才培养“五个度”作为质量目标,以PDCA循环的方式,形成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机制。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框架下,学校构建了校院两级多部门协作、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

1.设立了运行机构

20171月学校成立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并启动ISO9001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建设。建立了以校长为最高管理者,党委书记为首席质量官的领导机制,组建了一支近70人的内审员队伍,负责学校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建设、运行、审核,体系实施范围覆盖所有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

2.建立了运行体系文件

根据ISO9001标准要求,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的质量方针,把本科人才培养“五个度”的提升作为质量目标。梳理全校业务,共析出核心价值过程7个,管理过程6个,支持过程10个,每个过程建立配套程序文件,明确该过程的输入、输出、活动内容、绩效标准,贯彻PDCA循环,不断改进过程管理。学校全套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文件包含:1份质量手册、25个程序文件、325个作业指导文件、478个记录表单。对于高风险点还编制了标准化作业流程(SOP)图表作为附录。20184月学校接受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专家进校外审并顺利通过,获得国家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定期管理评审

学校每年针对ISO9001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执行情况开展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内审是由学校内部具有资格的审核员组成审核组,对体系运行全过程、所有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出“不符合项报告”。被发现的不符合项均由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审核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验证完成方算整改结束。外审是由社会第三方认证机构派出具有国家资质的审核员对学校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是否符合ISO9001要求,以及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管理评审是由校长组织的、全体中高层管理者集体参与的、对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的活动,是对体系文件进行改进的决策平台。这三项评审每年各开展一次。

在全校范围实施ISO9001标准带来的益处是:一,教育教学质量管控有了更为标准化、过程化的操作指导,执行效果更好。二,把质量管理延伸到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等领域,教学运行有了更加有效的安全托底机制。三,内审、外审、管理评审、风险管控、满意度监测等多项措施使质量缺陷能够得到有效重视与及时纠正,ISO9001强调验证通过后才能关闭问题使得以前质量管理中虚假闭环的现象被杜绝。四,国家对高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要求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转化为学校每个教职工的共同价值和自觉行为,从而在校内建立起一种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成为学校改革发展最恒久的动力。

(四)建立了多层次广泛的民主监督体系

法律制度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获得敬畏和自觉遵守,我校的民主监督是系统性多方面的。

1.对决策层的监督。学校成立了监事会,制定了《上海建桥学院监事会章程》,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监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监督决策过程的合法性。日常对董事、行政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学校制定了《校长办公室议事规则》,规范民主管理和决策程序,保障师生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保证了决策的民主、科学。

2. 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学校依法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教代会和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规则合法合规。学校章程明确规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受主席团委托处理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落实工作。工会主席参加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讨论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及重要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了二级单位教职工大会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对二级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章程定期举行大会,每年召开二次,遇到特殊情况则以教代会特别会议的形式召开。校长依法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接受教职工的评议。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如学校发展规划、校领导考评、工资改革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都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

3. 依法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按照合法、真实、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制定了《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协调学校党务、校务等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晋级和奖惩,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资产采购、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食堂餐饮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公开。学校已建成以学校各级网站、教代会、宣传栏、公示栏、无纸化办公平台、校报、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层次的信息公开渠道。已形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效果良好。

4. 积极推进学生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治和监督作用。

学校依法设立学生代表大会,明确学代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全校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我校学代会制度健全,按照《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定期召开会议、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代为行使职权。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学校在研究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以及讨论与学生权利有关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时邀请学生代表参与,并充分征求和吸纳学生意见。学校能够做到认真听取学生关于学校管理和发展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如学校在章程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台、后勤服务改革等方面均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学生代表参与,保证了学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五)构建有建桥特色的文化建设体系

依法治校应当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进行,主体的法律意识、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决定依法治校方略的成败,我校从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雷锋精神的文化传承和学生文明礼貌习惯的养成等方面着力构建有建桥特色的文化系统。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纪意识

学校坚持常规的普法教育,利用固定的平台多层次地开展。学校领导班子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上海建桥学院章程》,专题研讨依法治校工作;教师通过新教师入职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班、辅导员培训班及每学期的务虚会学习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请律师进校开展专题法律讲座;学生通过第一课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学习,掌握法律基本知识,通过第二课堂如法律辩论赛和知识竞赛等拓展和深化了法律知识,学校新生入校培训还安排了《学生手册》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另外,学校还利用校园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法律知识,在每年的宪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等,常规的培训和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2.建桥感恩理念植入雷锋精神,构成建桥特色文化

把新时代雷锋精神与“感恩、回报、爱心、责任”八字校训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载体融入学校的文化建设,内化为育人主线,融入办学全过程。雷锋塑像、雷锋广场、雷锋馆等校园文化设施、“我身边的活雷锋——建桥学雷锋故事”的挖掘及开展“青春与雷锋同行”五四主题系列活动、“教职工雷锋奖”和“学生雷锋奖”的设立和评选,构成了建桥特色文化的重要因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校训精神建立,以实在的载体和切实的行动践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践行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践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践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践行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3.重视养成教育,培养良好习惯

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是美好人生的基石。学校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把养成教育落实到日常管理中。从2010年始,学校开展了“三礼十无”活动,三礼即:课堂行注目礼、校园行问候礼、宿舍行待客礼。十无即:课堂无迟到早退及随意进出课堂现象、无将点心和饮料放桌上现象、无打瞌睡打手机和讲废话现象、无踢脚印和乱刻划现象、无考试作弊现象、无乱扔垃圾现象、无吸烟现象、无浪费水电现象、无男女同学交往不文明现象、宿舍无违章使用电器现象。2016始开展“考试诚信”、“家庭收入信息诚信”和“个人简历诚信”的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平时的日常管理之中。各院系各班在考前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组织生活会、申报诚信考场,举行诚信承诺签名等活动,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对在考试中出现的舞弊、违纪等现象,严格按照校纪校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召开作弊学生座谈会,举办考试违纪学生学习班,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批”的目的。规定一年级学生必须在专用教室集中早晚自修,辅导员在早晚自修期间必须到教室,负责学生的考勤,保证良好的自习纪律,提高自习效果。

依法治校使学校决策水平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处于良性发展轨道。学校自2004年起连续七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于20152月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学校是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

下一年度工作方向

依法治校是一项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系统工程,涉及学校治理的方方面面。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努力。

一要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制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法制教育和《上海建桥学院章程》的学习和落实,营造法律法规施行的良好氛围,增强师生的依法治校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法律顾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

二要进一步增强涉及师生权益的重大决策的前瞻性,完善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进一步保障师生权益,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注重维护权利向保障权益转变,将师生权益的保障落实到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

三要着力推进董事会建设。根据《上海建桥学院章程》的规定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董事会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要进一步提高ISO9001质量体系的运行效能,加强全员的质量意识,细化工作标准,严格操作规范,保障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转。

我校将以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机制,完成学校治理结构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依法治校常态化,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




发布时间:20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