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因我校的职称评审方案还在教委审批中,请今年拟申报职称的老师先参照2018年的职称评审标准(见附件1),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如教委批复有新的政策要求,再另行通知):
一、拟申报教师填写《2019年职称申报登记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人事组织处13050@gench.edu.cn邮箱,并到人事组织处领取《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9月23日前完成)
二、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表》(附件3),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人事组织处(9月30前完成)。
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含辅导员和行政兼课教师)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情况表》(附件4),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人事组织处(9月30日前完成,人事组织处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审核)
四、申报高级职称教师填写《学术技术成果统计表》(附件5),并由申报教师个人将学术技术成果原件交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科研处签字盖章后的学术技术成果统计表交人事组织处(9月30日前完成)。
五、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6)交学院办公室,职能部门的交人事组织处。(10月8日前完成)
六、人事组织处将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鉴定的思想品德表、教育教学能力表、学术技术成果统计表交给二级学院聘任小组,供二级学院聘任小组初审参考。(10月10日前完成)
七、二级单位聘任小组对本部门首聘中、高级职务对象拟聘岗位进行初审;可通过申请人汇报答辩的形式,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岗位履职能力、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上署明学院、部门聘任小组投票结果和意见。(10月20日前完成)
八、10月21日-25日经学院聘任小组初审通过的老师将以下材料提交人事组织处:
(一)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2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复印件;
5.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测试证书复印件;
7. 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相关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单(由研究生部出具的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出示原件,经人事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
(二)论文和科研成果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递交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2篇(项)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是以上海建桥学院为单位名,且发表在有公开刊号的学术杂志上。论文的研究方向应与所在岗位一致。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材料:(申报正高3+x、申报副高2+x,具体内容见2018年职称申报文件夹中的附件3)
(1)《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5份;(学术技术成果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到人事处领取表格)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六套(六套材料中一套为原件,五套为复印件)。
备注:如教委批复后有其它补充条款,再另发补充通知。
附件:
1.2018年职称文件(参考)
2.《2019年职称申报登记表》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情况表》
5.《学术技术成果统计表》
6.《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打印帖在文件袋上)
人事组织处
2019.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