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人:宋洪凯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1597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海建桥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原公告日期:2023-03-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5第一部分项目需求第三款项目建设数据整理迁移中“★为保障招标人新老系统无缝对接、系统数据无缝迁移,需保证将思南系统的数据、原教务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整理清洗,并完成新老系统的数据迁移,为保证招标人新老教务系统的所有数据顺利进行数据迁移,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招标人原教务系统开发公司的数据迁移对接技术支持证明(需原教务系统开发公司加盖公章并签字),并出具在数据迁移过程中需要第三方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配合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的承诺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明显不合理限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回复: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招标人原教务系统已运行多年,做了大量的个性化定制,系统表结构复杂,数据清洗及迁移工作量极大,需原教务系统厂商进行通力配合。原教务系统数据是招标人的重要资产,提供与原教务系统厂商的数据迁移对接技术支持是招标需求的一部分,投标人自行与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洽谈,不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11评分办法本地化售后服务中“为保证项目的实施开发、数据迁移、信息安全和集成对接等各项工作,要求投标人具有长期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员工数据综合评分:

1.缴纳社保人数>50人(含)的得5分;

2.缴纳社保人数30(含)-50人(不含)的得3(不含)-4分(含);

3.缴纳社保人数10(含)-30人(不含)的得1(不含)-3分(含);

4.缴纳社保人数小于10人(不含)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缴纳社保人员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无效。”售后服务不应依靠公司在上海缴纳社保的人数决定,是依据公司的综合实力来评定的。

回复: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在招标人多年教务系统运行的工作基础上,招标人深知教务管理系统的关键是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其应用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标准版本产品,更重要的是本地化的保障能力。教务管理系统是招标人重要的核心系统,对支撑招标人稳定的教学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通过咨询、论证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合理设置加分项,确保中标人具备充分的本地化实施、开发、售后服务能力,更好的为教学提供保障。

注:其余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

联系人:魏老师

  话:021-58137866

  : 17365514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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