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师科研工作量实行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门:

根据《关于上海建桥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沪建院科〔2009〕2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对全校在编教师将实行科研工作量考核,每两年考核一次(如2010年06月1日—2012年5月30日)。在此期间,科研处仍将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科研成果的统计,及时将各单位科研成果预于公布。凡纳入科研工作量考核的教师,望努力转变观念,提高对科研重要性的认识,为学校科研工作上台阶发挥自己更大的作用。

    上海建桥学院

二○一○年九月六日

发布时间:201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