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治疗
发布时间: 2019-11-10 浏览次数: 3925

  音乐治疗1944年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正式成为学科。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音乐治疗已成为一门成熟完整的边缘学科,已经确立的临床治疗方法多达上百种,并形成了众多的理论流派。 在美国有近80多所大学设有音乐治疗专业,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学生。目前美国有大约4000多个国家注册的音乐治疗师在精神病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种心理诊所工作。从上世纪70年来开始,音乐治疗传入亚洲。目前,在日本和台湾较大的医院都设有专门的音乐治疗师。

  一.世界各国对音乐治疗定义 

  由于音乐治疗(Music Therapy)是一门年轻的应用学科,涉及学科广泛,应用领域庞杂,流派思想丰富,因此由音乐治疗学的发展状况来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学科定义标准。这是因为音乐治疗学毕竟是比较年轻的学科,还因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音乐治疗师,受不同的文化、历史、经济、政治、医疗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加上各国专家开展音乐治疗的领域及治疗方法的不同,所以产生了不一致的定义。简单的说,音乐治疗就是运用一切音乐活动的各种形式,包括听、唱、演奏、律动等各种手段对人进行刺激与催眠并有声音激发身体反应,使人达到健康目的。 

  美国音乐治疗协会的定义是:Music Therapy is the clinical and evidence-based use of music interventions to accomplish individualized goals within a therapeutic relationship by a credentialed professional who has completed an approved music therapy program (American Music Therapy Association, 2005). 

  中国音乐学院张鸿懿教授等学者在研究中撷取了具有代表性的论述(张鸿懿,《音乐治疗学基础》,中国电子音像出版社2000年出版): 

  欧洲的音乐治疗专家斯·萨地认为:音乐治疗,即用音乐对于疾病的医治、缓解或刺激。 

  日本《新音乐辞典》:音乐治疗,指通过音乐所进行的心理治疗,催眠,它以用音乐促进身心健康和培养人格的功能主义的艺术观为基础,属于一种应用音乐(心理学)范畴。 

  我国则是这样对音乐治疗学定义的:音乐治疗学是研究音乐对人体机能的作用,以及如何应用音乐治疗疾病的学科。属于应用心理学的范畴。(《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1989年版) 

  二.美国较权威的音乐治疗定义 

  现代的音乐治疗最初起源于美国,再由美国发展至世界各国,因此,在世界音乐治疗学术界,美国的音乐治疗专业技术,特别是音乐心理治疗实践研究一直是值得其他国家借鉴的。从大量文献中可以看出,我国多数学者比较认布鲁西亚(K Bruscia)的说法。并在此定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音乐治疗学的基本要素:一个有明确治疗需求的病人、一位受过训练的音乐治疗师、一段有目标导向的音乐历程、音乐素材,以及一份有关治疗效果的评估。(王旭东,音乐疗法的实施,《音乐中国》<台湾>1995年14期) 

  音乐治疗是一个系统的干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治疗师利用音乐体验的各种形式,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作为治疗的动力的治疗关系,帮助被治疗者达到健康的目的。(美国temple大学教授布鲁西亚K Bruscia,《定义音乐治疗》1989) 

  该定义谈到了以音乐为中心的体验;以治疗师和来访者的关系为基础的治疗过程和以健康为目的的系统的治疗程序和评估手段等重要的音乐心理治疗要素。通过K.Bruscia提出的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此定义是非常完善的音乐心理治疗的定义。在中国,有许多的学者认同此定义,将音乐治疗归于应用心理学的范畴并加以诠释。如高天在他的《音乐治疗学导论》中对K.Bruscia的音乐治疗定义做了全面细致的阐释。该定义强调:

  1.音乐治疗是一个科学的系统的治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包括了各种不同方法和流派理论的应用,而不是像有的人误解的那样,以为音乐治疗只是一种简单单一的疗法。音乐治疗也不是随机的、孤立的干预过程,而是有着包括评估,长、短期治疗的建立,治疗计划的建立与实施和疗效的评价在内的严密的、科学的系统干预过程;

  2.音乐治疗是运用一切与音乐有关的活动形式作为手段,如听、唱、演奏、音乐创作、音乐与其他艺术等等各种活动,而不是只是听听音乐;

  3.音乐治疗过程必须经过包括有音乐、被治疗者和经过专门训练的音乐治疗师这三个因素。(高天《音乐治疗学导论》2006)。 

  三.实用主义理论的音乐治疗定义 

  综观当代国内外音乐治疗学的学科目标、应用领域、操作方法以及发展趋势来看,音乐治疗学科已远远超出了应用心理学的学科领域,也就是说,音乐治疗并非是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心理治疗的一个分支学科,而是涉及面更加广阔的独立学科,因此以上布卢西亚的定义可作为比较全面的音乐心理学的定义而非全面的音乐治疗定义。 

  王旭东在《娱乐疗法》(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中医养生康复学》(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七年制本科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年10月出版)等著作中,总结出西方音乐治疗学的概念和实践包括三个不同的方式,即:1.临床方式、2.娱乐方式、3.教育方式;不少科学研究成果也证明了音乐治疗不仅具有心理效应,也具有明显的生理作用,如音乐胎教;而音乐治疗的方式中,音乐电治疗、音乐与针灸的结合、音乐气功疗法、笛疗等等,都说明音乐治疗学的学科面已经超脱心理学的应用范畴,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学科外延!(《方兴未艾的中国音乐治疗》2006) 

  陈菁菁在《音乐治疗学的定义、形成及其在中国的发展》(《音乐探索》2004年第三期)一文中指出:“音乐治疗学从创建至今不过几十年的时间,它的研究领域还没有得到完全充分的展现和发展。音乐治疗的应用范围不仅涉及到了心理学、医学、音乐学而且涉及到了教育学甚至许多未知的科学领域。音乐治疗学的临床研究还表明,其学科本身并不在于研究与别的学科理论的关系,而在于音乐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应用于临床的治疗方法和治疗效果,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音乐治疗学定义为集心理学、医学、音乐学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学科,至少可以认为这样的定义对于音乐治疗学本身来说是不全面的。” 

  基于以上中国学者提出的理论观点,音乐治疗定义为: 

  音乐治疗是以音乐的实用性功能为基础,按照系统的治疗程序,应用音乐或音乐相关体验作为手段治疗疾病或促进身心健康的方法。而只要是系统的,有计划有目的的应用音乐作为手段从而达到促进人类身心健康的目的的治疗方法和治疗活动,都应属于音乐治疗的范畴。(陈菁菁《音乐治疗的定义、形成及其在中国的发展》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