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5 浏览次数: 270

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全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环境和学术氛围,提高我校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鼓励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实施办法》,现对2024年下半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时间:202461-20241031日。

2.统计类别:著作类、论文类、项目类、软件著作权、成果获奖类。

3、要求:

110月15日-24日各学院老师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成果,10月25日-30日学院科研秘书系统审核科研成果。11月1日-5日科研处系统审核科研成果。11月6日-10日学院科研秘书导出《学院成果统计汇总表》,该表需分类别导出。并对需要奖励的科研成果,初审材料后,形成《学院成果奖励汇总表》。国内核心期刊的奖励收取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涉及到外文检索的,收取检索证明(原件)论文复印件各一份专著收取专著原件一份;软件著作权的收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院成果统计汇总表》、《学院成果奖励汇总表》经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一式一份1115日前统一交科研处。

2)各学院的科研成果由学院科研秘书组织申报,行政部门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组织申报,请直接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请职能部门老师于10月17日-26日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成果,并于11月10日前将需要奖励的科研成果材料提交科研处。国内核心期刊的奖励收取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涉及到外文检索的,收取检索证明(原件)论文复印件各一份专著收取专著原件一份;软件著作权的收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邓科   电话:5813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