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本学期要加强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要求
1. 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主管校领导听课不少于8次,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6次,学院院长、书记听课不少于8次,学院副院长、副书记听课不少于4次。
2各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4. 学院领导听课结束后把《教学听课情况表》交至教学秘书,校、部门领导听课结束后把《教学听课情况表》交至教务处。
二、听课方式和范围
1. 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2. 听课范围为校区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实践课)。请听课人员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开设课程和评教后5%教师的课程。
三、组织管理
1. 各单位在组织听课时,要协调安排,尽量扩大听课范围。
2. 各级领导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学听课情况表.docx(SJQU-QR-JW-315)
教务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