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关于毕业生离校事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访问次数:7303


2024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将于63日正式开始,为保证本届毕业生安全、有序、顺利地离校,现将202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涉后勤保卫处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63日(星期一)至623(星期日)期间,每天8:30—16:00。定于621日毕业典礼。

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离校手续原则上须网上办理,所涉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学生处、财务处、宿管中心及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可登录离校系统,查看需要个别处理的部门,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离校事项。

序号

相关部门

办理地点

办公电话

负责人

1

各学院

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

辅导员老师

2

学生处

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

58137897

柳老师

3

图书馆

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

68134356

68191500

叶老师

4

财务处

图书馆五楼

S508财务室

58137881

王老师

5

卡务中心

学生事务中心121办公室

68191355

吴老师

6

宿管中心

A区(南1-9)值班室

B区(南10-13)值班室

C区(北1-4)值班室

56值班室

78值班室

北留学生值班室

A区:58137810

B区:58137815

C区:58137817

5658137757

7858137819
北留学生:68130956

吴老师

7

后保处

学生事务中心121办公室

68130024

单老师

8

综合档案室

通过邮箱da@gench.edu.cn在线咨询和办理

58138626

杨老师


(二)2024届毕业生网上离校流程

1.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系统http://i1.gench.edu.cn

2.登录系统后,点击首页上方的“事务”栏,在“服务类别”中选择“原系统入口”,然后点击进入“离校系统”(备注:可以查看未归还的图书信息,学生可以查看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事项);

3.点击进入离校系统,查看各相关部门办理情况;

4.毕业生前往审核未通过的部门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其中档案审核环节需要前往“工作台”---“教学服务”---“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然后进行“转出信息确认”即可);

5.办理好审核未通过的事项后,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各学院领取毕业证书,离校流程结束。

三、事务办理须知

(一)宿舍离校清退办理

毕业生在搬离个人物品及整理好寝室卫生后,至社区各值班室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及保险箱退租手续,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遗失,须按宿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予以赔偿。

1.离校前请同学们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将垃圾分类后投放到宿舍楼下垃圾桶内,务必撕除个人寝室装饰物包括床帘、贴纸等,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

2.若非本人办理,委托人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学生社区代办事项委托书》(附件1),签字盖章后被委托人可至园区值班室办理,完成委托人个人寝室物品打包。

3.租赁保管箱的毕业生,请先办理保管箱退租手续。

4.整理好个人物品后,到值班室报备。宿舍检查人员将携带《学生退宿设施清查单》与毕业生一起至宿舍核对确认公物损坏情况。要求将衣柜及抽屉的钥匙插在对应的钥匙孔内,宿舍门钥匙、空调遥控器上交宿舍检查人员。若同寝室同学需要使用空调遥控器,可至值班室办理登记借用手续。

5.办理退宿后,毕业生需将《学生退宿设施清查单》上交至所在园区值班室,如有缺失或宿舍物品属于人为损坏的,将按价赔偿。

6.文明退宿,妥善带走个人物品,并将垃圾及时投放处园区垃圾房,不要随意丢弃在楼道或楼梯间,钥匙上交后未带走滞留在宿舍内的物品,将视为废弃物处理。

7.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特别是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钱包等,以防被盗或遗失。办理好离校手续的同学一律不允许留宿寝室,如发现物品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校园卡退费办理

1.卡内有余额:

对于校园卡内有余额的2024届毕业生,在网上办理离校流程时可点击选择是否退费,并根据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学号、姓名、性别、电话、学院、班级、学校办理的建设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填写错误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至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卡务中心登记正确银行卡号。

填报截止至2024623日,届时将从系统导出报表交至财务,由财务操作统一退款至学生填写的建设银行校园卡账户,退款完成后卡务中心统一办理销户手续,校园卡可由持卡人自行保留。

注:卡内余额低于1元,不予办理。应届毕业生如未及时办理卡内余额退费或销户手续的,卡务中心将预留卡片内信息至2024630日,到期后卡务中心将统一将账户销户,销户后该账户不存在,费用清零,无法正常使用校园卡。

2.卡内无余额或余额为负值:

1)校园卡内余额为负值的,若欠费金额少于30元,则无需充值补交,由卡务中心统一办理销户;若欠费金额高于等于30元,则持卡人必须充值补交直至卡内余额不再为负后,至卡务中心办理销户手续。

2)校园卡内无余额,则无须至卡务中心办理退卡手续,卡务中心直接办理销户,校园卡可以由持卡人自行保留。

(三)户口迁移办理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因大中专院校招生将户口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的外省市户口人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应将户籍迁出。各学院统计、核对、更正户籍迁出名单反馈至邮箱19138@gench.edu.cn并将原稿盖章后交至学生事务中心121室。户口迁移证领取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户籍迁出办理

1)为方便毕业生顺利离校,毕业生户籍迁回原籍的工作,可以统一由学校组织办理(选择统一办理户籍迁回的,默认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如迁入非原户籍所在地的,需自行办理,办理时请携带好准迁证明。

2)毕业生户籍在迁来我校前为学校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等的,需自行办理户口迁出。

2.户籍保留

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如服役,考研、知青子女等)户籍可以在校保留两年,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后续自行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3.注意事项

1)毕业后超过两年未办理迁出手续的,公安机关对其开具《户口迁移证》交学校保管,户口将无法正常使用。

2)《户口迁移证》签发后,后勤保卫处无法办理撤销。

4.咨询电话:68130024        

(四)快递邮寄办理

为方便毕业生邮寄行李,校方与顺丰于202464-2024623日毕业季期间,合作推出“毕业寄”服务,毕业生可自行根据距离远近选择站点邮寄。

1.顺丰自寄服务点增设

1)站点1:1—4宿舍,园区入口左侧

2)站点2:5—6宿舍、留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公共区域

3)站点3:7—8宿舍,公共进口处

4)站点4:1—9宿舍,园区入口处

5)站点5:10—12宿舍,园区入口右侧

2.点位服务时间 9:30-19:00

164-610日,仅站点2、站点4、顺丰服务中心提供服务;

2611-623日,所有点位及顺丰服务中心自寄点均可寄快递。

 注:贵重物品/易碎/3C电子产品需要去顺丰服务中心寄递

3.学生寄件优惠价格表(价格及优惠以现场实际为准

4.寄快递流程

1)在自寄点位选购包装物料

2)领取扫码寄件单及毕业寄专属优惠券

注:因系统下单无法实时对接,可以直接领取扫码寄件单快捷下单寄件。

3)将托寄物品打包好后送至站点或者顺丰服务中心托寄(易碎品需要到服务中心由顺丰专业人员打包)

4)获取运单号,完成托寄

注:常见违法禁寄品,例如含危险(火苗)标识等;易燃易爆品,例如打火机、打火机油等;玩具枪,各种管制刀具等。

5)寄递快件如产生问题可根据运单号,随时联系顺丰快递中心服务人员处理。

联系方式:侯雪娇:15670897188    鞠博文:17771035126

(五)其他事务办理(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通知)

1.欠缴各种费用者须根据《收费管理办法》,至财务处办理缴费确认事宜;

2.借书未还者须至图书馆办理归还,若存在延期归还或丢失情况应按规定至图书馆办理图书偿还确认事项;

3.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要求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办理好毕业确认;

4.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务必在学生档案系统查询掌握本人档案去向。除延毕、参军和升本校专升本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学校,其他应转尽转;

5.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可在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由本人按要求向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结业证书或延长学习期限等手续。



附件:SJQU-QR-HB-542(A1)学生社区代办事项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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