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关于设立能源管理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人:宋洪凯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1153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切实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全面推进学校能源管理,节能降耗,合理用能,创建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经2023年第3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各二级学院、部门设立能源管理督导员,实行用能网格化管理,并根据节能降耗情况对能源管理督导员进行年度考核奖励。

一、能源管理督导员岗位要求

1.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热心服务且诚信尽职,能认真完成能源管理督导工作。

2.校内所有在职专任教师、辅导员及行政人员。

二、能源管理督导员职责

1.督查空调合理使用,严格执行《关于校内公共场所合理使用空调的提示》(校办发〔20218号)的要求,空调制冷运行时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摄氏度,制热运行时温度设定不高于20摄氏度,并避免门窗和空调同时打开。

2.督查照明使用情况,尽可能自然采光,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3.督查办公室设备使用情况,提醒同事下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在电脑等设备长时间待机的情况下,应关闭电源,减少浪费。

4.督查节约用水情况,杜绝长流水。长时间不用热水时,及时关闭热水器电源。

5.发现水电设施故障及时报修。

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交流,普及节能科学知识等生态文明教育工作。

7.关注分析能耗数据,挖掘节能节水潜力并推动落实落地。

8.接受能源管理办公室工作指导及能源管理工作考核激励。

三、能源管理督导员确定

能源管理督导员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4331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查雯浩 ,邮箱:96941@gench.edu.cn,手机号:18916016961 ,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411办公室。能源管理督导员配额、管辖区域及推荐表见附件。


附件:1.能源管理督导员配额、管辖区域表

2.上海建桥学院能源管理督导员推荐表


上海建桥学院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办公室)

2024319





附件1

能源管理督导员配额、管辖区域表


序号

二级学院、部门(及下设单位)

督导员数量

管辖区域(范围)

1

学校办公室

1

图书馆4SM区域, 6层,7

2

学校办公室

1

图书馆1层中庭、雷锋馆、国政馆、文印室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1

11号学院楼一层

4

图书馆

1

图书馆1N区,2层,3层,4N

5

集团办公室

1

图书馆5S

6

集团办公室

1

图书馆5N

7

财务处

1

图书馆5M

8

资产管理处

1

图书馆1S

9

教务处

1

第一至第四公共教学楼

10

教务处

1

学生事务中心3

11

学生处

1

学生事务中心2层,大礼堂学生会社团活动区域

12

招生办公室

1

学生事务中心1

13

后勤保卫处

1

大礼堂报告厅及公共区域

14

后勤保卫处

1

学生事务中心4

15

后勤保卫处

1

宿舍楼公共区域

16

健康管理学院

1

01号健康管理学院楼

17

新闻传播学院

1

02号新闻传播学院楼

18

艺术设计学院

1

03号艺术实训楼、04号艺术学院楼

19

机电学院

1

05号机电学院楼、工训中心

20

计算中心

1

06号计算中心楼

21

信息技术学院

1

07号信息技术学院楼

22

商学院

1

08号商学院楼

23

外国语学院

1

09号外语学院楼

24

珠宝学院

1

10号珠宝学院楼

25

教育学院

1

11号学院楼二层三层

26

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

1

体育馆

27

职业技术学院

1

11号学院楼四层五层

28

继续教育学院

1

大学生活动中心(融高)

29

运维管理部

2

室外、运动场、变电站、泵房、电梯

督导员数量合计

30







附件2

上海建桥学院能源管理督导员推荐表


学院、部门


姓名


工号


目前岗位名称


所学专业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学院、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能源办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资管发〔2024〕1号 资产管理处关于设立能源管理督导员的通知.pdf

上海建桥学院能源管理督导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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