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简化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要求,从2023年起,本市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发放《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不再将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受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着力优化就业手续,有序衔接报到证取消的档案落户服务,推进体检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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