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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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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人才培养成果奖励津贴分配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人才培养成果奖励津贴分配表》SJQU-QR-JW-059(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4年1月8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1月7日
2024-01-07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4〕1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调动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稳定、高质量的兼职教师队伍,根据《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SJQU-WI-JW-302),决定开展2023-2024学期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一、评选对象本学期在各二级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教师。二、评选条件1.参与一等奖评选的教师,须满足进校2年及以上,至少完成3个学期的教学工作;2.所有评选教师需满足周课时不低于4学时,周课时4到8学时奖金减半,周课时大于等于8学时奖金全额;3.学生评教低于全校平均分的教师不能参评;4.近2学期有教学事故、近1学期收到教学整改单的教师不能参评。三、评选额度按照本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教师数的20%进行评选,各二级学院评奖人数、等级分配额度见下表:学院兼职教师人数获奖总人数(20%)一等奖(3%)二等奖(5%)三等奖(12%)创新创业学院20000国际教育学院214112机电学院265113健康管理学院4810136教育学院5411236马克思主义学院92011商学院418125外国语学院6513238新闻传播学院56
2024-01-05
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4〕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建桥学院专业导师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S-042(A1)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3〕25号)的相关要求,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朱玉等16人“2023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专业导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头雁作用,不忘初心使命,再创佳绩。希望全体教师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聚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三圈三全十育人”,坚持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尽职履职、教书育人工作水平,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懈努力。附件:2023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获奖名单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1月5日附件2023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获奖名单序号学院姓名1珠宝学院朱 玉2珠宝学院刘衔宇3职业技术学院魏嘉敏4职业技术学院王骁飞5艺术设计学院刘绘中6艺术设计学院位霞丽7信息技术学院陈馀娇8新闻传播学院刘 燕9外国语学院林安洪10商学院陈慧雅11商学院刘晓辉12商学院王 丽13商学院尚 斌14教
2024-01-05
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清云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4〕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弘扬新时代助人为乐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学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清云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3〕14号)和《上海建桥学院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21(A1)的相关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校级答辩、校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授予向晨阳等9名学生清云奖学金“学习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陈 爽等7名学生清云奖学金“感动建桥学子”荣誉称号;授予敬朵朵等12名学生(或团队)清云奖学金“创新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希望获得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同时号召全校学生学习先进事迹,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大力弘扬助人为乐和自强不息精神,努力学习,争做成绩优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创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月5日附件2022-2023学年“清云奖学金”获得学生名单一、学习标兵序 号学 院姓 名1商学院向晨阳2商学院
2024-01-05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SJQU-WI-JW-019(A0)《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表》SJQU-QR-JW-058(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4年1月2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1月1日
2024-01-01
通知中心试运行 | 欢迎师生提出宝贵意见
2023-12-27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2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33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施行新的作息时间安排。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建桥学院作息时间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相关部署和调整,认真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作息时间表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2月27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作息时间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起实施)时间节次起止时间上午第1节08:20–09:05第2节09:05–09:50第3节10:05–10:50第4节10:50–11:35下午第5节12:45–13:30第6节13:30–14:15第7节14:30–15:15第8节15:15–16:00第9节16:15–17:00第10节17:00–17:45晚上第11节18:00–18:45第12节18:45–19:30第13节19:45–20:30第14节20:30–21:15早自修07:30–08:00晚自修18:00–21:00
2023-12-27
关于钱宇轩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2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3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钱宇轩任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助理。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2月26日
2023-12-26
关于2024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3〕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上海建桥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安排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二、有关工作安排(1)全体师生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谨防各种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避免参与危险活动,绿色出行,预防疾病,健康生活。(2)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值班、冬季防火、安保应急等工作,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2月26日
2023-12-26
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30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场地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高校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相关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实训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二级学院做好自查1.自查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2.自查内容(1)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参照《高校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检查实验室水、电、消防、环境卫生、机械等方面安全,重点自查以下八个方面:①灭火设备配备是否合适,是否定期检查灭火设备。②存在燃烧和腐蚀风险的实验区域,有无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有防爆需求的实验室有无妥善防护具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设备。对于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汽的装置,有无在其进、出口处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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